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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莫愁先生的小宅]]></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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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种一颗太阳留给自己,让我的小宅充满阳光 吾乃本性猖介,狂傲放逐之夫,自恃登高能赋,山川能祭,师旅能誓,丧纪能诛,作器能铭.故尔自以示洞火若明.长自勉夫志当存高远,求索上下为道义.窃以认为:雪寒在上,故高山多雪,霜寒于下,故平地多霜！上下虽可分别,而雪霜同是寒意！上下无别,同寒两知！由此及彼,甘愿故步先贤.上居庙堂,寻觅恶龙之迹而腾高,下住民庐,究探恶龙之踪而低潜！既此为铭,惇善不怠焉.]]></description>
	  <language>zh-CN</language>
	  <pubDate>Thu, 14 Aug 2008 05:28:32 +0800</pubDate>
	  <lastBuildDate>Thu, 14 Aug 2008 05:28:32 +0800</lastBuild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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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ebMaster><![CDATA[莫愁先生]]></webMa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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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莫愁先生的小宅]]></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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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谁点燃了杨佳案的导火线？]]></title>	
    <link>http://wxbdjy.blog.163.com/blog/static/7733258120087435226412</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style="TEXT-INDENT: 2em">[转贴]谁点燃了杨佳案的导火线？</P>
<P style="TEXT-INDENT: 2em">文章提交者：天津老三届 加帖在 <A href="http://club2.cat898.com/newbbs/list.asp?boardid=1">猫眼看人</A>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 谁点燃了杨佳案的导火线？</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杨佳案的实质可以归结到一个问题：究竟是杨佳因为受到了非法待遇且通过合法程序投诉无果而杀人，还是警方“执法依法有据”，对杨佳的投诉依法回应而杨佳不依不饶，甚至胡搅蛮缠到极端心理扭曲而报复杀人？</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 杨佳案的起因非常简单，只是一辆自行车，然而，由其引发的积怨却长达近9个月，最终的血案更是分外惨烈。</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从案发后警方的<NOBR>新闻发布会</NOBR>的结论来看，杨佳的行为纯属报复，而且是对警察“执法有据”“耐心教育”的报复。如果警方判断属实的话，杨佳不远千里、破釜沉舟式的报复则显然纯属刁民的无理胡闹，而且这种胡闹应该到了丧心病狂的程度。凡是有常识判断力的人，禁不住产生疑问：究竟是杨佳丧失起码的理智，还是警方掩盖了不为人知的内幕？由于我们无从得知杨佳及其母亲的申辩，只好根据破碎的信息来整理疑点，而推测潜在的真相。</P>
<P style="TEXT-INDENT: 2em">一、 杨佳被盘查时，其态度称得上“恶劣”吗？</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警方的新闻发布会申明，07年10月5日事发当晚民警盘查杨佳属于正常执法。根据警方已经发布的那一段盘查录音来看，可以说警察的态度没有问题。但是，杨佳的态度也不像警方所说的“恶劣”，更没有“大声辱骂民警”。看来，警察的“耐心教育”和杨佳的“恶劣”、“大声辱骂民警”一定发生在杨佳被带到警局后。</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二、案情简单却为什么使杨佳在警局长达5个小时？笔录前的一个小时发生了什么？笔录后的三个小时又发生了什么？杨佳被带到警局的时间顺序是这样的：</P>
<P style="TEXT-INDENT: 2em">1、 当晚9点10分左右带到警局；</P>
<P style="TEXT-INDENT: 2em">2、 10点15分，杨佳接受警方的正常问询笔录；</P>
<P style="TEXT-INDENT: 2em">3、 笔录期间民警向<NOBR>租车公司</NOBR>核实，确认杨佳的自行车确系租用；</P>
<P style="TEXT-INDENT: 2em">4、 笔录11点结束；</P>
<P style="TEXT-INDENT: 2em">5、 整个盘查工作于10月6日凌晨2点结束，杨佳被放行。</P>
<P style="TEXT-INDENT: 2em">这里面有几个疑问。</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 第一、杨佳9点10分带到警局，10点15分才接受笔录，那么这一个小时发生了什么？是不是杨佳态度“恶劣”、“大声辱骂警察”的1个小时，还是像杨佳所说的与民警发生争执，被7、8名警察推搡、殴打的1个小时？</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第二、笔录期间，民警和租车公司核实并确认了杨佳的车子是租赁而非偷盗来的，按理说杨佳应该在笔录结束后的11点随后就可以走人，但是为什么整个盘查工作直到次日凌晨两点才结束？笔录结束前案情已经明确，那在记录结束时的11点到凌晨两点的三个小时又发生了什么？</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此时杨佳还待在警局长达3个小时只有两种可能：一是杨佳不愿意走；不愿意走肯定是杨佳的某种要求警方没有满足。这又是什么样的要求呢？二是警方还不让他走。案情已经明确，杨佳洗脱嫌疑，警方再不让他走就说不过去了。事实究竟怎样呢？</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此时，全程公开杨佳在警局被问询的监控录像至关重要，一来以证明杨佳“态度恶劣、，阻碍民警正常执法”、“大声辱骂警察”；二来反证民警“执法依法有据”“耐心教育”。但是有消息称，杨佳被带到芷江西路派出所后，与民警继续争执引发冲突，有七八名警察对他有推搡、殴打的情况，从而导致他打110报警。</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 看来，杨佳的宣称和警方的表白已成针尖对麦芒之势，在这种必有一方撒谎的情况下，谁真谁劣公布双方认可的监控录像则一目了然。我们不知道杨佳是否有这一要求，因为我们听不到他的声音。我们也不知道杨佳的母亲是否有这一申辩，因为她仍被警方带走协助调查至今。+++</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 但是，一个掌握在警方手里的监控录像，本是证明警方依法执法的有力证据，却不公布，这符合逻辑吗？在杨佳及其母亲的声音无从获得的情况下，警方的反常行为意味着警方有可能撒谎。如果警方撒谎，那只能表明相关民警没有“合理执法”，意味着粗暴执法、打人的巨大可能！如果这个可能成立的话，后续事态的发展似乎就很符合逻辑。</P>
<P style="TEXT-INDENT: 2em">三、 杨佳为什么投诉？他要求开除民警公职的理由是什么？他又为什么要求赔偿？</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就在“民警耐心教育并放行后”，杨佳回到北京多次以多种形式向多个部门投诉。这里面的关键就是杨佳的投诉书——他为什么投诉？</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政府指定的律师谢有明认为他“非常沉着、非常冷静，法律意识比较高”（能够得到法律专业人士这样的评价看来不太像无理取闹的市井泼赖）， CCTV也认为“杨佳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上海警方强调杨佳是个“精神完全正常的人”。按理说这样一个人不可能无理由投诉吧？也不太可能仅仅因为受到普通的盘查就兴师动众一路投诉直至公安部吧？</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投诉的焦点也许只有一个可能——“遭到警方殴打”。要求开除警察公职意味着杨佳认为警察做了严重超越其公职范围、或与警察公职严重相悖的事情，杨佳的投诉书应该涵盖了这点；要求赔偿意味着不公平地遭受了某种形式的损失或伤害，解答这些疑问的钥匙就是投诉书。公布投诉书既可能让公众看到杨佳有多刁蛮，也可能反证警察是否如其自身宣扬的合法而清白。</P>
<P style="TEXT-INDENT: 2em">四、 督察支队为什么不顾路途遥远，两趟专程赴京劝解杨佳？</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闸北分局督察支队经过认真核查，认为民警执法依法有据，无不当之处”。看来杨佳的投诉纯属无理取闹。对于这样的刁民，督察支队却“两次赴京”，来回四趟，行程近万里，花费多多。</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 专程赴京的工作重点有两个：一是“法制宣传”，二是“疏导劝解”。前者的隐喻是杨佳“不懂法律知识或至少欠缺相关法律知识”，后者的隐喻是杨佳“钻牛角尖”，“想不开”，总之，怎么都是杨佳的错。</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抛开警察叔叔的高风亮节、仁至义尽不说，这样做既不必要，也不应该。不必要是因为既然警方执法无不当之处，就没必要两次专程进行普法教育，因为中国的法盲和欠缺法律知识的人实在是太多了，随便哪个刁民到上海胡搅蛮缠一番都要专程奔赴刁民居住地宣传教育一下，警察如何忙得过来？不应该是因为来回四趟，不可能自掏腰包吧？纳税人的钱这样花费说得过去吗？</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不必要且不应该，却被警方当作自身执法到位的佐证，正常人如何能理解？我一向认为与常识相悖的事情十之八九有猫腻。而这里面的猫腻的最大可能是不是警察叔叔被杨佳抓到了令其气短的把柄？因为如果不存在这种可能性的话，那警方终于同意给杨佳赔偿获又如何解释？</P>
<P style="TEXT-INDENT: 2em">五、 督察支队为什么同意给予杨佳赔偿？</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据《瞭望东方周刊》报道，杨佳提出<NOBR>行政赔偿</NOBR>3万元，最后闸北分局同意给1.5万元。另有媒体报道，第二次赴京的警方曾表示愿给杨佳1500元。无论是1500元还是15000元，警方还是同意赔偿了。</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赔偿什么呢？赔偿警方给杨佳造成的什么损失？还是赔偿警方给杨佳造成的什么伤害？如果事情真是民警“执法有据”“耐心教育”，而且态度诚恳到专程赴京“疏导劝解”，那犯得着给杨佳赔偿吗？</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警察的职业特性要求其尽力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尤其是涉及到由纳税人支付的金钱赔偿。不该赔的一分钱都多，更别提1500元或15000元了！但杨佳一闹，阴谋居然多少得逞，真真是史上第一牛人！闸北的警察真真是天下第一好人！</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这，可能吗？如果我把这个假设发生在北京的故事讲给上海的警察听，烦请上海的警察叔叔们扪心自问一下：“你——信——吗？”</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 我不相信原本这样简单的案子里面有什么艰深晦涩的内幕，我坚持合理怀疑——是否存在这样的相当可能：相关民警对杨佳有过不恰当的执法行为，从而造成他遭受一定程度的伤害？是不是这就是为什么警方同意赔偿的最有可能的原因？</P>
<P style="TEXT-INDENT: 2em">六、 谢有明有资格担当杨佳的辩护律师吗？</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谢有明是闸北区政府的法律顾问，闸北区公安分局是区政府下的职能部门，所以区政府也是血案的受害人。按照律师法和<NOBR>刑事诉讼法</NOBR>的有关规定，律师不能为同一案件中有利害冲突的双方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谢既担任犯罪嫌疑人杨佳的代理人，又同时担任受害人闸北区政府的法律顾问，二者的身份必然冲突。即便谢称其为杨佳提供的服务是"无偿"的，这种作法也是违法的，有可能损害当事人的利益。实际上就谢有明已经发表的言论看来，他已经没有资格做杨佳的辩护代理人了。</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他说杨佳“非常沉着、非常冷静，法律意识比较高”。这等于说杨佳的主观故意很强，等于说杨佳知法犯法，这样显然有煽动舆论情绪的可能倾向；更要命的是，他甚至公然说为杨佳辩与不辩都是死刑。法律规定律师应用一切合法的办法来保护当事人的利益。谢的表态不但封死了为杨佳辩护的一个潜在理由，甚至公然替法官提前做了宣判，这样的律师以这样的立场，他还有何资格担任杨佳的辩护律师？他还有何资格被称作律师？</P>
<P style="TEXT-INDENT: 2em">七、 杨佳在哪家医院做的检查？检查报告的内容又是什么？</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有消息称，案发当天，杨佳一手还拿着医院方面的检查报告。如果属实，杨佳应该就是想用医院的报告来证明自己受到了非法伤害，从而证明以前投诉的合理性，或者证明自己最终过激行为的一定程度的内在缘由。哪家医院？怎样的检查报告？这是独立的第三方所作的更为客观的、关系杨佳受否受到非法伤害的定论，如此重要的情节为什么没有被调查？</P>
<P style="TEXT-INDENT: 2em">八、 杨佳的申辩在哪里？杨佳母亲的声音又在哪里？</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由于杨佳已被批捕，外界无从知道他的申辩，但他还有两个申诉通道。一是律师谢有明，但他又不具备起码的职业道德，这条通道肯定走不通；二是他的母亲，杨佳案事发当天就被警方带走，说是协助调查，但迄今未归。（这样的协助，能称得上合法吗？）第二条通道也被封死。</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我们所有的媒体其信息的几乎唯一的来源就是7月1日案件的受害方——闸北分局。公众听不到施害方的声音，而受害方可以畅所欲言，告诉公众施害方怎么想的，怎么做的，朗朗乾坤，在人类的法律意识高度觉醒的21世纪，居然还有这样的法理？</P>
<P style="TEXT-INDENT: 2em">九、 为什么杨佳最终选择了杀人？</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实体正义（也称实质正义）与程式正义是社会正义的两个层次。实体正义指的是符合公认道德规范的社会正义，程式正义指的是法律正义。在一个法制独立规范的社会里，通过诉求法律正义就必然会实现社会正义，因为法律的终极目的就是维护伸张社会正义。那杨佳有没有遵循程式正义呢？</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准备参加司法考试的杨佳是一个“法律意识很强的人”，去年从闸北分局回京后，他首先秉承的是程式正义之路：“以信访件、电子邮件的形式向闸北分局督察部门、上海市公安局、国家公安部”等各级部门投诉，期间还多次与警方进行电话沟通。确定无疑的是，杨佳行使的是任何一个公民都拥有的合法权利。</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但问题是，从去年10月5日遭查到今年7月1日行凶，杨佳从一个守法公民到犯罪嫌疑人，这中间虽经警方两次赴京调解，但其诸多的投诉渠道对应的结果仍然是事情无法向好的方向发展。且据知情者透露，事发前一个月该分局领导还曾经威吓杨佳"不要再闹了，再闹就抓起来"、"一分钱都不会赔偿"，双方的矛盾由此激化。如果事实如此，杨佳也就彻底丧失了通过合法程序（程式正义）伸张自己诉求的最后希望。</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现在该提出的问题是——杨佳为什么最终选择了杀人？这个问题远比“杨佳为什么杀人”重要得多。</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在长达近9个月的时间里，杨佳实际上先礼后兵——先合法（投诉），再违法（杀人）。为什么警方在杨佳投诉之后到他违法杀人之间的较长时间里，既没有缓和矛盾、也没有解决矛盾、而是双方的矛盾激化到了坏得不能再坏的程度?</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 究竟是杨佳在警方的专程疏导后无法无理、得寸进尺到了令警方无法接受的程度，还是另外的可能——警方给予杨佳的赔偿远远不足以弥补他所受到的非法伤害？解答这样的疑问只有两点：一是让杨佳公开他所得到的警方对他投诉的回应；二是警方应该举证他们对于杨佳的投诉依法回应。</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这一疑问的解答直接关系到杨佳案的实质——究竟是杨佳因为受到了非法待遇且通过合法程序投诉无果而杀人，还是警方“执法依法有据”，对杨佳的投诉依法回应而他不依不饶，甚至胡搅蛮缠到极端心理扭曲而报复杀人？</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前者的可能意味着杨佳在其他的选择被堵死的情况下无奈杀人（因为不愿意自认倒霉，放弃诉求），后者的可能意味着杨佳无论如何，就是要杀人。尽管结果一样（都是杀人），但案情的性质却有天壤之别！法律的裁判怎么可能会忽略这至关重要的差别？！</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雨果说：“当一个人的心里充满黑暗，罪恶便在那里滋长起来。有罪的并不是犯罪的人，而是那制造黑暗的人。”谁制造了黑暗？还是杨佳内心本身黑暗？又是谁点燃了杨佳血案的导火线？</P>
<P style="TEXT-INDENT: 2em">十、 公众期待公审杨佳</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以上疑问重重，甚至我怀疑杨佳血案的受害方家庭是否能接受警方关于案件起因及其发展过程的解释。公审杨佳成为解答疑问，威慑刁民，以让受害者家人彻底释怀的最佳方式。</P>
<P style="TEXT-INDENT: 2em">1、 免除谢有明的代理律师资格，闸北政府也无需为其指定律师，由杨佳或其家人自由选择律师；</P>
<P style="TEXT-INDENT: 2em">2、 让杨佳自由发声，以最充分暴露史上第一牛人的胡搅蛮缠之嘴脸，激发亿万公众对刁民的同仇敌忾之情绪，以更珍惜人民警察以鲜血换来的和平和谐之生活；</P>
<P style="TEXT-INDENT: 2em">3、 结束杨佳母亲的协助调查期，让其自由申辩，让公众自己去解读杨佳之所以成长为刁民的家庭环境并引以为戒；</P>
<P style="TEXT-INDENT: 2em">4、 公开杨佳当晚被盘查的录音和在警局的监控录像，并由杨佳认可其内容的完整性；</P>
<P style="TEXT-INDENT: 2em">5、 完整公开杨佳用于投诉的信访件和电子邮件；</P>
<P style="TEXT-INDENT: 2em">6、 调查杨佳的医院检查报告（如果有的话）；</P>
<P style="TEXT-INDENT: 2em">7、 杨佳应公开其收到的警方给予的投诉回应（如果有的话）；</P>
<P style="TEXT-INDENT: 2em">8、 警方应为其“合理执法”举证；</P>
<P style="TEXT-INDENT: 2em">9、 警方应为其对杨佳的投诉依法回应而举证；</P>
<P style="TEXT-INDENT: 2em">10、 异地公开审理。</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上海知名律师斯伟江曾发出疑问，涉嫌偷盗自行车的审查一事怎会使犯罪嫌疑人心中的积怨如此深厚，不惜以生命为代价？</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我深信基本了解过杨佳案的人都会有这样的疑问。公审杨佳会给公众完整的解答。如果真是警方执法有据，依法回应投诉，则可以断定杨佳丧心病狂，那我们应从社会学的角度反省杨佳特定心里形成环境；如果杨佳遭受非法伤害，投诉无果而被逼至如此绝境，那我们没有理由保持沉默。</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WBR>&nbsp;<WBR>&nbsp;<WBR>&nbsp;<WBR> 因为在再微不足道的正义受到侵害时，没有人是局外人。太多的史实告诉我们，明哲保身的人往往无法最终保全，因为他们的偏安一隅削弱了正义的力量。</P>
<P style="TEXT-INDENT: 2em"></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莫愁先生]]></author>
	    <comments>http://wxbdjy.blog.163.com/blog/static/7733258120087435226412</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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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4 Aug 2008 15:52:26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8-04T15:52:26+08:00</dcterms:modifi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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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现实中为何总是流氓容易成功？]]></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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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div><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原创]现实中为何总是流氓容易成功？</P>
<P style="TEXT-INDENT: 2em">文章提交者：鲁国平 加帖在 <A href="http://club.cat898.com/newbbs/list.asp?boardid=1">猫眼看人</A>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P>
<P style="TEXT-INDENT: 2em">鲁国平/文 </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nbsp;古往今来，我看出来一个真理，凡是成功者无一例外都是流氓一时或者一世，大成功者这样，小成功者也一样，不管是美女，金钱和权势方面的成功者百分之百在关键时期露出来流氓本色从而击败竞争者，当然竞争者中不是都为正人君子，但只要你比他们更加流氓就胜算在握，要阐述流氓成功秘诀就必须首先了解什么是流氓，所谓流氓一般是和正人君子相背离的，和传统意义上小人相似的人物，可是与小人不同的是意义上毕竟流氓比小人有区别，甚至文采一些，那就是小人一般为处于低一级的身份的人，而流氓却可以是权贵文豪等有合法社会身份的成功者，虽然手段一样卑鄙，无耻，下流，不上法律道德伦理的台面，大多数表面地位身份却十分显赫威严。 </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nbsp;流氓的手段显然有几个特点：1是狠毒，残忍，六亲不认，2是害人光明正大，胡作非为，3是蔑视人类一切法律道德和伦理，4，脸皮上能走火车，5，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坑蒙拐骗无恶不作。结合历史和近代甚至现代大多数成功者的经历我发现没有一个成功者不曾经或者一直以流氓嘴脸来打击利益敌人而大获全胜，奠定成功的基础。古代就不要谈了，唐王朝的李世民杀兄弟逼老父夺取了皇帝宝座，刘邦，朱元璋等开国流氓皇帝数不胜数，其他流氓臣工通过无耻下流手段发达起来者更加多如牛毛，往往正人君子不是命运多舛，就是惨遭屠杀，即使可能很一段日子的和风丽日，也只不过如过隙白云，长久不了，除非自己不再正人君子变成奸佞小人和流氓。 </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 显然要从一个地位卑贱的小人到地位显赫的大人物绝非易事，他们不用卑鄙，无耻，下流的泼皮手段甚至连和那些大人物说话的资格都没有，现代政治流氓蒋介石就是一个代表，他原来根本便是一个彻底的市井无赖，靠煽风点火打拉结合各个击破等方法最终把一个政治强敌打败，至于屠杀工农，暗杀进步人士，无所不用其极，搞流氓警察统治终于建立了属于自己的蒋家王朝。事实上，由于成功的机会非常少，和平时期人们发展机会连同政治经济文化资源都被少数人垄断的情况下不采取如此下三烂的方法还真正是没有出头的希望，改革开放以来30年，都是些什么人发大财的？据了解，十有八九都是敢于犯法的家伙，所谓饿死胆小的，撑死胆大的，不合理严密严肃的政治经济制度下正人君子只有倒霉的份子，发大财的大多数为贪赃枉法之徒，也许有人会说我以偏概全，打击面太广，但难道你说不是事实吗？ </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 确实做流氓好啊，机会多，特别是民主法制建设制度不完善的国家流氓真正比正人君子有用武之地，谁不希望升官发财，出人头地？这没有错，曾经听见有一句话，人只要求生存求进步哪怕你坏事做尽，老天都要帮你，老百姓也能够理解你，人不是一个简单的动物或者智力机器人，行为和思维一成不变，本来人类就是一个善恶共体的动物，有时正人君子可以做到底，大多数时间却在外界环境压力下改变了自己的人生观和信念，逼急了老实人也会成为流氓，老毛过去在和党内同志斗争时正人君子比较多，常常象鱼在案任人宰割，后来他明白政治斗争不是正人君子的游戏及时调整思路果然便到老始终处于不败之地。 </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 假如你在街上见一个无权无钱的家伙却娶了一个美女，那你还是躲远一些，因为保证这个人90%是流氓，他那个老婆是软硬兼施，强抢而来的，同样道理，现实中能够长期保持发达地位的权要富豪必然也是流氓。市井流氓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合法化的或者位至九五之尊的政治经济文化流氓他们可以一边奢谈仁义道德，一边却可以大开杀戒，因为不管他们怎么做说话权力都在他们手里怎么干都正确，后面一大批小流氓摇旗呐喊和帮凶永远是正人君子的克星，现实中为何总是流氓容易成功？流氓自己不守法理规矩却要群众遵守，造成恶性循环，正人君子要出人头地，体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只有一条和大流氓头子与小流氓同流合污的道路，所以能够成功的必定大多数是流氓了。&nbsp;&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莫愁先生]]></author>
	    <comments>http://wxbdjy.blog.163.com/blog/static/7733258120086214544799</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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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21 Jul 2008 16:54:04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7-21T16:54:04+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还是良民“挟持”政府好]]></title>	
    <link>http://wxbdjy.blog.163.com/blog/static/77332581200862144914306</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还是良民“挟持”政府好</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nbsp;“刁民”一词，去年流行过一阵子，如今再度流行。去年开春诱发该词流行的事由，是乌鲁木齐市委书记栗智先生发在《人民日报》上的一篇文章，其中说到：“轻率地视百姓为‘刁民’就不可能化解矛盾，赢得民心，确保社会长治久安”。这样涉及“刁民”，是得民心尤其是得“刁民之心”的话。而眼下新一轮的对“刁民”的热议，由博鳌亚洲论坛秘书长龙永图引起，他在出席增城市公园化战略研讨会时表示：“对待刁民政府要硬气，不要被刁民挟持”；政府“不能做群众的尾巴。”这就引起了民愤，尤其能引暴“刁民之愤”。</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nbsp;刁民，顾名思义即狡诈的草民。官员口中的“刁民”，其实就是官吏所厌恶的、不属于官人的人。这一概念是皇权时代的发明，专为和“民”不属同一种类的、自认身份为“统治集团一员”的人士所应用，用这个词的人最低也该是个“吏”，或者自认为是个“统治者之友”。</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nbsp;民选的官员，需要选民的候选人，不敢用这个词。因为这个不确定的“不法之词”会伤害到他潜在选民的心，显现他们和民间社会的对立。前副部长、著名官员龙永图有资格使用这个词，他敢用中国官方正式文本不敢用的、中国法律不认可的这个“皇家术语”和“官痞术语”，说明他很清晰与民相对的自身定位，也说明他很有“底气”。</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nbsp;和刁民相对的其他的“民种”，一是“良民”，二是“愚民”。刁民是不愚的但却是良心大大地坏了的那种“民”。皇朝与官家对这种“民”，认可他们的智力，同时否定他们的“道德”和权利。</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nbsp;非民主体制下，民一旦不愚，那就大大降低了“使用价值”，这就让体制受益者很痛心，也很伤脑筋。所以，无论明说与否，官员心中始终有“刁民”，他们非常重视和“刁民”的关系，一直都把主要精力用于对付“刁民”。</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nbsp;按龙永图的说法，由于法律规定了土地是“国有”，那么凡是在拆迁问题上和政府讨价还价的人就都可以视为刁民；既然“国有”而非民有、人有，国家不给任何补偿本来都是正常、合理的，有人对“国家”讨价还价甚至“以身抗法”，政府对这些人就要硬气---按这个理，所有的民都会被打成刁民，因为在拆迁、用地等问题上，没有不讲价钱的民。实情是，只要是个正常人，就不会有那种“良民觉悟”。龙永图挨得“板砖”能盖起高楼大厦，“得益于”大家几乎都以刁民自认。</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nbsp;对政府讨价还价的民，不是良民，良民的标志就是一切顺从政府，不打折扣不管自己死活雷厉风行地贯彻落实政府指令---这是专制官员的“良民观”，也是他们最终把人都得罪完的“思想保证”。</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nbsp;良民由于对官员不能形成任何压力，官员自然也就不把他们放在眼里；“刁民”可能对官员造成一定的麻烦，但只要刁官群体和恶制度尚能压制讨价还价的“刁民”，特殊利益集团的特权地位则不会为“刁民”所撼动。良民和刁民，都谈不上“挟持政府”，能挟持政府的，只有非民选官员，还有那些和寻租官员结成利益同盟的“伪良民”。这些人在贪官眼里是“高级良民”，在“刁民”眼里则是一伙“群众败类”。</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nbsp;政府被民众所“挟持”，也就是被民众所管制、所操纵，当然是应该的。公民权利不承认强加给国民的政府权威，而政府要是“目中无民”那就“反动透顶”了。任何主义的政治与国家伦理，都不承认政府凌驾于社会和国民有什么合法性；如果政府可以肆意驱使、管制、侵犯民众而同时民众对政府无可奈何，那就叫“民难国耻”。存在这种情况的国家和地区，无论有无自然灾害，一概都是“重灾区”。</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nbsp;皇权以及其他形式的不民主体制之所以应被摒弃，原因就在于它挟持了民众。而民众挟持了公权与“公仆”的时候，才是真正“得解放”和“站起来”的时候。</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nbsp;公民一人一张选票，即可“挟持政府”，而不再被政府所挟持。由此，政府和官员不再区分良民或刁民，再不敢看谁挡了道、谁不顺眼就任意对谁“硬气”一回。政府与官员的选民不出现，他们对所有的民都可以不屑一顾。良民与刁民，都无法“挟持政府”。能挟持政府和公权的，惟有选民；而在民选公仆的心目中，选民就是良民，都是良民。</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莫愁先生]]></author>
	    <comments>http://wxbdjy.blog.163.com/blog/static/77332581200862144914306</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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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21 Jul 2008 16:49:14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7-21T16:49:14+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细读中外奇书《菜根谭》&lt;18&gt; ]]></title>	
    <link>http://wxbdjy.blog.163.com/blog/static/773325812008530103742235</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十八、矜则无功　悔可减过 </P>
<P style="TEXT-INDENT: 2em">　　　盖世功劳，当不得一个矜字； </P>
<P style="TEXT-INDENT: 2em">弥天罪过，当不得一个悔字。 </P>
<P style="TEXT-INDENT: 2em">【译文】&nbsp;&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一个人即使立下了举世无双的汗马功劳，如果他恃功自傲自以为是的话，他的功 </P>
<P style="TEXT-INDENT: 2em">劳很快就会消失殆尽；一个人即使犯下了滔天大罪，却能够浪子回头改邪归正的 </P>
<P style="TEXT-INDENT: 2em">话，那么他的罪过也会被他的悔悟所洗净。</P>
<P style="TEXT-INDENT: 2em">------------------------------------</P>
<P style="TEXT-INDENT: 2em">伟人说过：谦虚谨慎 戒骄戒躁</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莫愁先生]]></author>
	    <comments>http://wxbdjy.blog.163.com/blog/static/773325812008530103742235</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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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30 Jun 2008 10:37:42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6-30T10:40:39+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转贴]我国公款吃喝究竟有多少亿元？]]></title>	
    <link>http://wxbdjy.blog.163.com/blog/static/773325812008530103046800</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文章提交者：垂直极限 </P>
<P style="TEXT-INDENT: 2em">问一声国务院，公款吃喝究竟有多少亿元？</P>
<P style="TEXT-INDENT: 2em">作者：郑华淦</P>
<P style="TEXT-INDENT: 2em">　　公款吃喝，和其它“三公”一样，一直是国人热议的一个焦点、热点问题。与此相对应的，一年公款吃喝到底多少，也似乎是一个哥德巴赫猜想，即便是如陈景润这样的专家，也只能是做到1+2，而不能精确到1+！。正因为此，当有人猜测说是每年3000亿元时，国务院相关部门的相关人员便武断地说：没有300亿元。</P>
<P style="TEXT-INDENT: 2em">　　然而，网友们对此解释并不太满意，没有300亿，那么，你说说究竟是多少呢？既然说不出，为何就敢断定没有3000亿呢？</P>
<P style="TEXT-INDENT: 2em">　　这些年来，国务院与地方各级政府在强调依法行政的同时，一直都在实行政务公开。但是，奇怪的是，人们公仆们一年公款吃喝到底多少，人民却一直不知情。相信这不属于国家强国论坛却一直和官员财产申报一样，没有公开。都说权力要阳光化，但这一年公款吃喝多少，却无法让这数字见见阳光，让吃喝内容技晒晒太阳。</P>
<P style="TEXT-INDENT: 2em">　　客观公正地说，公款吃喝，也就是所谓的公务招待费，要准确统计清楚是有一定难度的。这一点，相关党政机关，尤其是纪检、监察部门和各级内部监督部门，包括审计机关，都很清楚，所谓招待费是一个筐，啥都可以往里装。你若要他统计出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果，他肯定可以统计出每年、同比下降了多少多少。你若是要他如实统计出经费支出，反映经费紧张的现状，他一定会给你多装点“酒水”。更有一诸如“招乡长一条狗”的备注（招待一个乡长怎么可能吃了一条狗？肯定是将大伙儿吃的，送的都算在了上司的头上。）</P>
<P style="TEXT-INDENT: 2em">　　公款吃喝之所以是个模糊统计学概念，还在于有诸如媒体上常常披露的公务员吃霸王餐的新闻，这还不包括所谓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若将这部份统计进去，公款吃喝不知还会增加多少？</P>
<P style="TEXT-INDENT: 2em">　　过去有这样的顺口溜:国务院,发文件,一级一级往下念,一直念到村委会,农民根本听不见.而统计掺水现象,更是屡见不鲜.最近竟然还曝出以县政府安工作汇报都是抄袭的,以假汇报糊弄国务院.既然连工作汇报都敢掺假,那么,你叫他能真的如实统计出公款吃喝多少元?</P>
<P style="TEXT-INDENT: 2em">　　讨论公款吃喝究竟有没有三千亿，其目的不是得出：多乎哉，不多也。也不是要追究公款吃喝。而是基于吃喝掉的公款都是纳税人交的税收收入，纳税人应该有这个知情权。因此，只有人民能够较为准确地知道每个地方，每个部门一年公款吃喝知多少，才能谈到监督，才能为下一步如何减少浪费，制定科学合理的公务用餐制度奠定基础。</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莫愁先生]]></author>
	    <comments>http://wxbdjy.blog.163.com/blog/static/773325812008530103046800</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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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30 Jun 2008 10:30:46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6-30T10:30:46+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群体性乖戾的传统]]></title>	
    <link>http://wxbdjy.blog.163.com/blog/static/77332581200852841910692</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中国人喜欢扎堆，一旦成群结队，举止有时就会有点乖张，一起欢乐的时候不是没有，但一同愤怒或者同仇敌忾，甚至假装同仇敌忾的时候，往往更多。当今之世，扎堆起哄的机会不多，往往很随机，而且不合法，官方称之为“群体性事件”。多少有点合法的，是针对外国的事儿，举着爱国主义的旗帜，理直气壮，官方即使想阻拦，也顾虑多多。网络时代，按道理人与人之间的沟通应该加强，彼此了解增多，但实际上却未必，人们上了网，了解的机会多，误会的机会也多，更要命的是，乐于在网络溜达的人，在现实生活中反而不乐意见人，彼此膈膜更厉害。</P>
<P style="TEXT-INDENT: 2em">现实中的乖戾，往往跟网上的暴烈行为有着密切的关系，只要某人某事大伙看不上，被揭发出来，就一阵叫打喊杀，如果成了阵势，接下来也许就是“人肉搜索”，非得把这个人的联系方式和家庭住址曝光而后止，到了这个阶段，就是现实中的直接行动——直接的暴力，从打爆电话到门口泼粪，不一而足。反过来，不管行为多么恶劣，只要网上没多少人呼应，少数几个激愤者无论多么激愤，多半没任会采取下一步行动。</P>
<P style="TEXT-INDENT: 2em">暴力，需要群威群胆。</P>
<P style="TEXT-INDENT: 2em">有的时候，这种网上和现实的联动，往往会得到另外一些人的赞许，认为是申张了正义，比如对虐待小动物者的声讨，对负心汉的压迫等等，网里网外，大家喝采。不过，这种申张正义，即便有所谓的正当理由，行动上却难免沾染暴力，就算行为不良者（如果确实能定罪的话）得到惩罚，也未免以暴易暴，当时虽然解气，但难免会有后患。</P>
<P style="TEXT-INDENT: 2em">凭借群体或以群体的名义，集体施展暴力，人类是有传统的。西方中世纪捕捉巫婆，用火烧死，逮到淫妇，众人乱石砸死，都是此类。这种事儿，一两个人是绝对干不来的，非得大家一起来，才办得。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叫做私刑，在中世纪，私刑只要拥有道德上的正当性，官家往往是默许的。在方面，中国人也不会落伍。在传统中国，没有官府明令宗族可以司法权，但宗族对于自己族内违反族规的行为，一般都是可以用刑的，轻则用荆条打屁股，重则沉潭，夺人性命。当然，到了这个地步，往往是因为男女乱伦通奸，包括没有血缘关系的寡婶和远房侄子之间的男女之事，也算是乱伦。这种事被抓到，男女双方按规矩，是要被脱光衣服游街，然后再当众处决的。凡是私刑，都是群体行为，在大众广庭之下，按群众意见办。每次群体惩诫，都是群体性愤怒，也是群体性狂欢。如果哪个被脱光游街的女人比较有姿色，大家会为此兴奋很久很久。在那个时代，私刑不止有宗族惩诫一种，人际间的血亲复仇，族群间的械斗，都属于私刑。但是其它的私刑，官府一般都会严令禁止，只有对这种事情，往往不加过问。</P>
<P style="TEXT-INDENT: 2em">私刑受到官方默许甚至鼓励的情况，在革命时代的政治运动中，非常常见。运动中的斗争对象，在“群众起来”的时候，或多或少都会遭遇私刑，其暴烈程度，往往会被运动的领导者视为“群众是否发动起来”的标志。而凡是群众运动，无一例外地需要轰轰烈烈，因此，群体性私刑，乃至私刑至死，也就再所难免。只有在运动发动起来之后，领导才会考虑对群体性暴力的控制。</P>
<P style="TEXT-INDENT: 2em">私刑的受害者，无论是否犯了必罚甚至是必死之罪，但肯定被群体视为犯了“可恶”之罪，或者是像鲁迅先生所说的那样，先是被认为可恶，然后才有了罪。大家的行动逻辑是这样的，凡是可恶之人，也就不是人了，对于非人，自然大家怎么做，都天然合理。如果因遭惩罚死掉，也只是去掉一个非人的祸害，有什么大不了。但是，在群体的行动中，很多人其实对被惩罚对象，并没有切身感受，所谓的义愤填膺，多少有夸张的成分，大家一哄而上，或者是为了自保，或者是为了起哄，或者干脆就是为了解闷好玩。群体性暴力，暴露的往往是我们自己人性中的恶，这种恶虽然被堂堂正正的理由包裹，但毕竟是恶，人性中劣质的货色。</P>
<P style="TEXT-INDENT: 2em">正因为如此，这种私刑式的暴力，才必须借助群威群胆来施行。气势汹汹的人们，看起来很勇敢，很义愤，其实大家心里多少会有点胆怯，必须把自己包裹在一群人里面，才迈得动腿。在文革中，把地富反坏右活活打死的红卫兵，即便受到中央文革的鼓励，有几个是单独行动的？第一个死于红卫兵的北师大女子附中校长，到底是谁打死的？哪一个人的拳脚是致死的直接原因？我想即使在当时，也没法查清楚。</P>
<P style="TEXT-INDENT: 2em">宗族的私刑早就被禁止了，文革式的群众运动，似乎也不再搞了。但群体性暴戾的积习，却依然保留了下来。人们依然认为，只要一群人（群众）公认某个人可恶，这个人就理所应当被惩罚，不是中国人的，就不该在中国活着，不是人的，就不配活着。大家似乎谁也没有想到，也许有一天，这个被惩罚的对象，会落到自己的头上，因为这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定罪，只是群众的意见，而群众的意见，往往带有随意性，误会和冤枉，往往是难免的。</P>
<P style="TEXT-INDENT: 2em">更糟的是，这种群体性的暴戾，由于群体的群威群胆，往往自以为拥有绝对的正当性，因此，质疑和讨论是根本行不通的，凡是有不同意见的人，一律大帽一扣，大棒打杀。这种现象，如果任其畅行无阻，那么这样的社会，看起来堂堂正正，而这种堂堂正正之阵，却是由狼或者类人狼组成的。</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莫愁先生]]></author>
	    <comments>http://wxbdjy.blog.163.com/blog/static/77332581200852841910692</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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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uid isPermaLink="true">http://wxbdjy.blog.163.com/blog/static/77332581200852841910692</guid>
    <pubDate>Sat, 28 Jun 2008 16:19:10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6-28T16:19:10+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细读中外奇书《菜根谭》&lt;17&gt; ]]></title>	
    <link>http://wxbdjy.blog.163.com/blog/static/77332581200852345240179</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十七、忍让为高　利人利己 </P>
<P style="TEXT-INDENT: 2em">　　　处世让一步为高，退步即进步的张本； </P>
<P style="TEXT-INDENT: 2em">　　　待人宽一分是福，利人实利己的根基。 </P>
<P style="TEXT-INDENT: 2em">【译文】 </P>
<P style="TEXT-INDENT: 2em">为人处世能够做到忍让是很高明的方法，因为退让一步往往是更好地进步的阶 </P>
<P style="TEXT-INDENT: 2em">梯；对待他人宽容大度就是有福之人，因为在便利别人的同时也为方便自己奠定 </P>
<P style="TEXT-INDENT: 2em">了基础。 </P>
<P style="TEXT-INDENT: 2em">-----------------------------------------------</P>
<P style="TEXT-INDENT: 2em">退一步天宽地阔&nbsp;&nbsp; 让三分心平气和</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莫愁先生]]></author>
	    <comments>http://wxbdjy.blog.163.com/blog/static/77332581200852345240179</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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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uid isPermaLink="true">http://wxbdjy.blog.163.com/blog/static/77332581200852345240179</guid>
    <pubDate>Mon, 23 Jun 2008 16:52:40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6-23T16:54:34+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细读中外奇书《菜根谭》&lt;16&gt; ]]></title>	
    <link>http://wxbdjy.blog.163.com/blog/static/77332581200851910943448</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十六、利毋居前　德毋落后 </P>
<P style="TEXT-INDENT: 2em">　　&nbsp;&nbsp; 宠利毋居人前，</P>
<P style="TEXT-INDENT: 2em">　　　德业毋居人后， </P>
<P style="TEXT-INDENT: 2em">　　　受享毋逾分外， </P>
<P style="TEXT-INDENT: 2em">　　　修为毋减分中。&nbsp;&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译文】 </P>
<P style="TEXT-INDENT: 2em">获得名利的事情不要抢在别人前面去争取，积德修身的事情不要落在别人后面， </P>
<P style="TEXT-INDENT: 2em">对于应得的东西要谨守本分，修身养性则不要放弃自己应该遵守的标准。 </P>
<P style="TEXT-INDENT: 2em">-----------------------------------</P>
<P style="TEXT-INDENT: 2em">先天下之忧而忧&nbsp;&nbsp;后天下之乐而乐</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莫愁先生]]></author>
	    <comments>http://wxbdjy.blog.163.com/blog/static/77332581200851910943448</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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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19 Jun 2008 10:09:43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6-19T10:11:00+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细读中外奇书《菜根谭》&lt;15&gt; ]]></title>	
    <link>http://wxbdjy.blog.163.com/blog/static/77332581200851883956861</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十五、侠心交友　素心做人 </P>
<P style="TEXT-INDENT: 2em">　　　交友带三分侠气；做人要存一点素心。 </P>
<P style="TEXT-INDENT: 2em">【译文】 </P>
<P style="TEXT-INDENT: 2em">交朋友要有几分侠肝义胆的气概；为人处世要保存一种赤子的情怀。 </P>
<P style="TEXT-INDENT: 2em">----------------------------------------------------</P>
<P style="TEXT-INDENT: 2em">交朋友也是做人的一种，做一个光明磊落的君子之交，才为真正的朋友.</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莫愁先生]]></author>
	    <comments>http://wxbdjy.blog.163.com/blog/static/77332581200851883956861</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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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18 Jun 2008 20:39:56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6-18T20:41:49+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细读中外奇书《菜根谭》&lt;14&gt; ]]></title>	
    <link>http://wxbdjy.blog.163.com/blog/static/7733258120085179462710</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十四、脱俗成名　减欲人圣 </P>
<P style="TEXT-INDENT: 2em">　　　作人无甚高远事业，摆脱得俗情，便入名流； </P>
<P style="TEXT-INDENT: 2em">　　　为学无甚增益功夫，减除得物累，便超圣境。 </P>
<P style="TEXT-INDENT: 2em">【译文】 </P>
<P style="TEXT-INDENT: 2em">做人并不一定需要成就什么了不起的事业，能够摆脱得世俗的功名利禄，就可跻 </P>
<P style="TEXT-INDENT: 2em">身于名流；做学问没有什么特别的好办法，能够去掉名利的束缚，便进入了圣贤 </P>
<P style="TEXT-INDENT: 2em">的境界。 </P>
<P style="TEXT-INDENT: 2em">------------------------------------------</P>
<P style="TEXT-INDENT: 2em">成就名士&nbsp;&nbsp;难在难舍功名利禄，成就学问 要有耐得寂寞的恒心</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莫愁先生]]></author>
	    <comments>http://wxbdjy.blog.163.com/blog/static/7733258120085179462710</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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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7 Jun 2008 09:46:27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6-17T09:46:27+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细读中外奇书《菜根谭》&lt;13&gt; ]]></title>	
    <link>http://wxbdjy.blog.163.com/blog/static/77332581200851622326619</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十三、路留一步　味减三分 </P>
<P style="TEXT-INDENT: 2em">　　　径路窄处，留一步与人行；滋味浓的，减三分让人尝。</P>
<P style="TEXT-INDENT: 2em">此是涉世一级安乐法。</P>
<P style="TEXT-INDENT: 2em">【译文】 </P>
<P style="TEXT-INDENT: 2em">在经过狭窄的道路时，要留一步让别人走得过去；在享受甘美的滋味时，要分一 </P>
<P style="TEXT-INDENT: 2em">些给别人品尝。这就是为人处世中取得快乐的最好方法。 </P>
<P style="TEXT-INDENT: 2em">-----------------------------------------------------</P>
<P style="TEXT-INDENT: 2em">只有与人方便&nbsp;&nbsp;才能与己方便</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莫愁先生]]></author>
	    <comments>http://wxbdjy.blog.163.com/blog/static/77332581200851622326619</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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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uid isPermaLink="true">http://wxbdjy.blog.163.com/blog/static/77332581200851622326619</guid>
    <pubDate>Mon, 16 Jun 2008 14:23:26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6-16T14:23:26+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震灾中的思考]]></title>	
    <link>http://wxbdjy.blog.163.com/blog/static/7733258120085152046573</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转贴]钱理群：当今之中国青年和时代精神——震灾中的思考</P>
<P style="TEXT-INDENT: 2em">文章提交者：atlas41 加帖在 <A href="http://club2.cat898.com/newbbs/list.asp?boardid=1">猫眼看人</A>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P>
<P style="TEXT-INDENT: 2em">钱理群：当今之中国青年和时代精神——震灾中的思考 </P>
<P style="TEXT-INDENT: 2em">——2008年5月24日在一耽学堂的讲话 </P>
<P style="TEXT-INDENT: 2em">作者：钱理群 </P>
<P style="TEXT-INDENT: 2em">将灾难转化为育人、治国的精神资源</P>
<P style="TEXT-INDENT: 2em">“当今之中国青年和时代精神”是学堂主持人逄飞给我出的题目；而“震灾中的思考”是我主动要讲的。原因也很简单：这些日子，我，相信我们大家都一样，整个心都扑在“震灾”上了，我们所有的言说，所有的思考，都集中在这一点上了。这是此刻我们唯一愿意、甚至渴望彼此交流的话题。而且，正是震灾使我们对什么是“当今之中国”，什么是“当今之中国青年”，什么是当今的“时代精神”，以及“当今之中国青年”和“时代精神”应该建立起什么样的关系，承担什么责任，都有了新的认识。正像震灾中的幸存者，北川中学的高一学生贾国伟在他的日记里所说：“世界变了，原来的一切都变了”（见2008年5月也20日《北京青年报》）。我们也都是幸存者，我们都有这样的“一切都变了”的感觉：世界变了，中国变了，我们彼此的关系变了，我们自己也变了，都要刮目相看了。在此之前，我们对世界，中国，中国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及我们自己，都有过许多悲观的，甚至绝望的看法；现在，因为灾难，我们原来看不到的，忽略了的世界、中国，以及我们自己，人性中最美好的方面，突然呈现出来，我们开始目瞪口呆，继而被深深地感动了。我们应该感谢的，首先是灾区里的受难者，是他们承受了这一切生命的苦难，正是他们在危难中表现出来的坚韧的生命力量，对生活的渴望，友爱与互助，奉献与牺牲，才激发了，点燃了全民族，全人类，以及我们每一个人，内心同样具有的爱与力量。一位网友说得好：真正的“英雄”是这些承受、“经历了磨难的人”，“他们绝不是等待别人怜悯的难民”，最终解救者是他们自己，而且也是他们拯救了我们这些早已麻木的，沉沦了的灵魂。一切“感恩和歌颂”只能归于这些受难者和“抗震救灾”的真正承担者。（何帆：《每一共同经历了磨难的人都是英雄》） </P>
<P style="TEXT-INDENT: 2em">我自己在整个抗震过程中一直处于焦虑不安之中，我感到了自己的无力，甚至因此有愧疚之感。在这许许多多的人，都投入救灾行动中时，我特别感到了思想的无力；但我又不能放弃思想，这可能是我唯一能够做的，而且是应该做的。而因为思考，又带来了新的焦虑。昨天，我在报上看到了一篇《北京志愿者说》，说他“好害怕一件事情发生”：当“灾难过去”，“大家都回复正常作息”，会不会就忘记了这些受难的孩子呢？“我害怕他们已经被抛弃过一次了，他们不能承受再被忽略抛弃一次的二度伤害！”（2008年5月21日《北京青年报》） </P>
<P style="TEXT-INDENT: 2em">我也有这样的恐惧，即灾难过去“以后”的恐惧。灾难毕竟是一个非常态的状况，人们最终还要回到常态之中；我的忧虑正在于，回到原来固有的生活里，我们会不会固态复萌，又恢复了那个自私的，颓废的自我，那种冷漠的，互不信任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那样一种僵硬的，官僚化的，非人性，反人道的权力运作？——我相信这绝不是杞人忧天，因为我们体制的弊端依然存在，我们国民性的弱点依然存在。这里，我想特别谈谈国民性的问题。是的，这一次抗灾，让我们看到了中国国民性极其可贵的一面。这个民族有着一种难得的生命的坚韧力量。平时，看起来惰性很强，但凡有一条退路，就绝不思变革和前进，宁愿妥协，迁就，得过且过；但一旦到了危难时刻，就能突然爆发出一种自救的力量，即所谓“置之死地而后生”，或者叫“绝路逢生”。这就是我们这个世界上最古老的民族，经历了一次次民族危亡，而又始终不亡不倒，而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一个基本原因。这一次抗灾就是这样的民族精神的大爆发，是一次民族自救。但起之也速，退之也快，这一次抗灾，并不能自然地将我们的民族惰性消除，而这样的惰性发作起来，又会将我们国家，以及我们自己置于一个不死不活的状态。我常说，中国人可以共患难，却难以同富贵；别看现在全民同心同德，日子太平了，又会是窝里斗。然后再等待下一次危难中的爆发，再来团结自救。正是这样的循环，使我们这个民族，既不会垮，总在前进，但又极其缓慢，令人心焦，我们也就永远在“绝望与希望”的交织之中煎熬。 </P>
<P style="TEXT-INDENT: 2em">现在，我要提出的问题是，我们有没有可能打破这样的循环，能不能把这次灾难的“非常态”中爆发出来的人性之美，人情之美，变成一种稳固的社会与精神的“常态”？我以为，这就需要作两方面的工作。首先是要作理念的提升，即把在抗灾中从人的生命本能中爆发出来的人性美、人情美，提升为一种新的价值观，新的伦理观，同时对我们原有的价值观、伦理观进行反思。但仅有理念还不行，必须要有制度的保证。也就是说，我们还需要将抗灾中所展现的政府和人民的新关系，提升为一种新的治国理念，并进行一系列的制度建设。同时也必须正视这次救灾所暴露的制度缺陷，为我们正在进行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四大改革提供新的推动力。这就是这十多天来，我一直在紧张地思考，并且想在今天和年轻的朋友们一起讨论的问题——“如何将灾难转化为育人、治国的精神资源？” 这首先是我们这些幸存者的责任。大家不要忘了，我们这里所说的抗灾中所爆发出的所有的美好的东西，都是以数万人的死亡和数十万人的受伤为代价的，这是浸透了死难者的鲜血的。如果我们不珍惜，不把它转化为精神资源，将其遗忘，甚至成为自我炫耀的资本，那就是犯罪。 </P>
<P style="TEXT-INDENT: 2em">我还想强调的是，这样的讨论，也是我们“当今之中国”所急需的。记得我今年4月27日北大110周年民间纪念会上，就讨论过这样的“当今之中国最需要什么？”的问题。我提出了一个分析：当今中国，已经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进入小康社会，这是一个来之不易的巨大的成绩；但也就同时面临着这样一个摆脱了贫困，开始富裕了的中国，将向何处发展的问题，在这个意义上，当今之中国，正走在十字路口。我认为，在这样的转折关头，需要提出“四大重建”，即“制度重建”，“文化重建”，“价值重建”（它是文化重建的核心），“生活重建”。当时，我提出这个问题，许多同学都觉得过于宏观，并不能引起共鸣。但是，现在，经过这次地震的洗礼，我们再回过头来讨论这四大重建，就有了血肉的内容：在我看来，我们要将灾难转化为育人、治国的精神资源，其核心就是一个“价值重建”与“制度重建”的问题。 </P>
<P style="TEXT-INDENT: 2em">下面，我就按照这样的思路，来展开我的讨论。这是名副其实的抛砖引玉：我十分真诚和迫切地希望和年轻的朋友一起来思考和讨论；我以为，这是最初的激动过去以后，我们最应该做的工作。而且我所提出的一己之见，是不成熟的，有些问题我自己也没有完全想清楚，没有把握，需要讨论，欢迎质疑，我所期待的是一个集体的智慧，共同来思考和解决我们所面对的问题。我想从三个方面来讨论。 </P>
<P style="TEXT-INDENT: 2em">敬畏生命，一切为了每一个个体生命的健全发展这次抗灾，最为响亮，最激动人心，也最具有凝聚力的口号，大概就是“人的生命重于一切”。这里，实际上是提出了一个“生命至上”的理念，强调的是人的生命价值的至高性与普世性。 </P>
<P style="TEXT-INDENT: 2em">所谓“至高性”，就是认定人的生命的价值具有绝对性，它高于一切价值，它本身就是目的，而不是手段，一切与之相违背的价值，都应该受到质疑。而我们这里，长期以来，却奉行着“为了某个崇高的目的，可以无条件地牺牲人的生命”的理念，这是一个似是而非的观念。当然，人可以为了自己的信仰而献出自己的生命，这次抗灾中就有这样的牺牲，献身者应该为我们所崇敬。但是，这必须是发自内心的自主选择，其内在动因正是自我精神发展和完善的需要。这和外力的强制侵害与剥夺是不能混为一谈的。而且即使是这样，也是应该尽量地减少，不能轻言，更不能鼓励牺牲。我们必须将伤害人，特别是无辜的平民的生命的外加的战争，和对人实行肉体摧残和精神迫害的独裁专制，同时置于审判台上，就是这个道理，这是一个不能让步的底线。所谓“为了崇高的目的”的“牺牲论”之所以不能接受，还因为这样的“牺牲论”的背后，常常隐含着巨大的欺骗，因为所谓“崇高的目的”的解释者、宣扬者是那些自命“真理的掌握者，垄断者”的政客，或某个利益集团的代表；所谓“为崇高目的”而“牺牲”，其实是为这些政客，代表卖命。这样的教训实在是太多了。年轻人对那些动不动就鼓动你们去牺牲的蛊惑，一定要保持高度的警惕。 </P>
<P style="TEXT-INDENT: 2em">人的生命至上，同时是一个“普世性”的观念。我们知道，人是分为群体的，不同地位，出身，经历，不同文化、教育背景，不同信仰，不同国家、民族，不同利益的人的群体，共在同一块土地，同一个地球，存在着这样那样的矛盾冲突，是必然的；而要真正和谐相处，就必须有一个“最大公约数”，取得公认共通的价值。这次震灾中的全国、全世界的同一条心，启示我们，这样的普世价值，就是人的生命至上性。这也是我们大家共同的体会和体验：救助每一个遇难者的生命，在这一目标面前，原来存在的所有的分歧，论争，利害冲突，都变得不那么重要了。 </P>
<P style="TEXT-INDENT: 2em">因此，通过这次救灾，我们应该毫不含糊地将“敬畏和尊重生命”（也包括大自然的生命）作为一个基本的价值，普适性的价值确立下来，如一位作者所说，它应该成为我们共同的“信仰”（浙江会计师舒圣祥：《活下去，是有种信念》，载2008年5月17日《中国青年报》），并融入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生命是美丽的，活着真好”，应该成为我们每一个人，特别是年轻人的基本的，稳定的，不可怀疑，不能动摇的信念：前一段时间曾经出现的年轻人厌世、轻生的悲剧，再也不能发生了。 </P>
<P style="TEXT-INDENT: 2em">“生命至上”，这是一个总概念。它其实有着非常丰富的内涵，需要作更深入的讨论和分析。根据在这次救灾中的观察，体验和思考，我觉得它至少有八个层面的意思。 </P>
<P style="TEXT-INDENT: 2em">第一，我们讲的“生命”，是有明确的指向的，就是具体的，一个一个的“生命个体”。到我写作本文时为止，我们从废墟里救出的六千条生命，是一个一个地救出的；我们说：“只要有一线希望，就要付出百分之百的努力”，指的也是一个一个的具体的生命；我们说“为人的生命负责”，其含义也是明确的，就是为“每一个个体生命负责”。这在救灾中好象是一个不言而喻的常识，但却有非同小可的意义。因为在中国传统观念中，是很少强调“个体的人”的，我们更重视的是家庭的人，社会的人，国家的人，这当然自有它的意义和价值；但它也容易造成对个体生命的意义、价值和权利的忽视和压抑。因此，鲁迅等先驱者在上一世纪初提出“个”的概念，在五四时期提出个性解放的观念，个体生命的价值和权利，从此得到了确认。但在以后的中国历史发展中，却不断发生用抽象的群体价值、利益否认个体价值、利益的观念和行为的偏差。比如，“为人民服务”，至今也是我们的基本治国理念，这本身是没有问题的；问题在于对它的理解，在一些人那里，“人民”成了一个抽象的群体概念，就出现了“我是为人民服务，又不是为你服务”这样的误解。问题更在于这样的抽象的“为人民服务”，就很可能变成为自称“人民代表，公仆”的官员服务，那就变质了。而这一次，在救灾中，“为人民服务”，就成了实实在在地为每一个具体的生命个体，他们的生存、温饱、发展负责，这正是“为人民服务”的治国理念的正本清源。所谓“敬畏生命，关爱和尊重生命”，就是“敬畏个体生命”，它是必须落实为对每一个个体生命，每一个公民的尊重，关爱，具体服务的。不仅治国如此，我们每一个人对人的爱也必须落实为对一个个具体的人的具体帮助。 </P>
<P style="TEXT-INDENT: 2em">其二，关爱每一个生命，同时就意味着承认每一个生命都是“平等”的。这一次救灾的一个最大特点，就是完全打破了原来的等级观念，即所谓“在灾难面前人人平等”。不分贵贱，贫富，不分职务高低，不分官员平民，我们一起受难，互助互救，共度艰难，共同承担生命的艰险，也共享生命的意义和欢乐。如论者所说，“生命的宝贵不因包含身份、地位在内的一切差异而区分，所有的生命都同等宝贵”（舒圣祥：《活下去，是一种信念》）。这样的“生命平等”的意识也应该成为一个基本价值理念，并成为我们追求社会公正与平等的基本依据。 </P>
<P style="TEXT-INDENT: 2em">其三，给最危急、最困难的，也就是最需要帮助的人以最及时的救助，这是这次救灾不言而喻的基本原则，它其实也是有着普遍意义的，就是我们关爱生命，首先是关爱弱者的生命，这也是五四时期的先驱者所提出的“弱者、幼者本位”的观念。有朋友提出“生命至上的理念首先要充分体现在孩子身上”（江苏市民尹卫国：《把教室建成庇护生命的坚固屏障》，载2008年5月18日《北京青年报》），这大概已经成为经历救灾以后的中国人的一个共识。因为孩子们在救灾中的表现，深深感动了每一个成年人。更因为这次灾难以血的事实昭示我们：社会体制的每一个弊端，我们成年人所犯的每一个错误，都会以孩子的生命为代价。这是这次灾难给我们带来的“永远的痛”：震灾中，中、小学校舍房屋倒塌最多，孩子的牺牲最为惨重。我们的政府，以及我们这些成年人，应该为此感到难堪和羞愧。人们有理由追问，并要求依法追查：这背后有没有腐败？人们也因此对这次震灾中的奇迹感到兴趣：“刘汉希望小学”的教学楼居然屹立不垮，一查原因，就因为投资与建筑者十年前就确立并实行了这样的原则：“亏什么不能亏教育，一定要把好质量关，要是楼修不好出事了，就走人”。问题是，能不能把“亏什么不能亏教育”作为治国的基本理念，把“谁在教育上出了问题，就罢官，走人”成为一个制度，真正把教育置于今后中国整个国家、社会发展首要的，绝对“不能亏”的地位，不仅在理念上，更在制度上得到保证，这是我们在救灾以后必须思考和解决的问题。在座的诸位义工、志愿者也需要重新来认识我们已经作、还要继续作的支教工作的意义。在我看来，“关爱孩子的生命”应该成为义工、志愿者的一个基本理念。 </P>
<P style="TEXT-INDENT: 2em">其四，在救灾中人们关心和考虑的，不仅是孩子现实的生命存亡和温饱问题，还有他们今后一生的长远发展。这也有普遍的意义。就是说，我们所说的“生命”不只是生理意义上的肉体生命，更是一种精神生命。这次救灾，不仅医治伤病，也注重心理的治疗，就表现了这样的对人的生命的物质与精神的双重关怀。这背后的理念，就是我们所追求的，是人的生命的健全的发展，即鲁迅所说的，“一要生存，二要温饱，三要发展”，我们所说的人权，生存权、温饱权和发展权，是缺一不可的。这次震灾所突现的，就是这三大人权。 </P>
<P style="TEXT-INDENT: 2em">作为人的精神发展的需要的一个重要方面，还有公民民主权利的保障问题。这次救灾至少就涉及到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这次抗灾的一个重要进步，就是知情权的扩大，透明度的增强，尽管在这方面，人们还是可以提出许多批评，但无论如何毕竟前进了一步，人们自然也就期待将非常态的知情权扩大为常态时期的知情权的充分保障。随着民间捐款的日益增多，捐款人如何监督捐款的使用的问题也提了出来。有关部门很快作出了相应的规定。这都可以视为一个历史的进步。 </P>
<P style="TEXT-INDENT: 2em">我想着重谈的是公民参与社会活动和社会管理的权利的问题。曾经有过一个说法，每个人只要做好本职工作，管好自己的事，而把公共事物的管理放心地交给“公仆”去做。这就在实际上把公民置于公共领域之外，这是变相的对公民参与权的剥夺，同时造成了对人的生命发展空间的挤压。这些年许多人，也包括年轻人，变得越来越物质化与个人化，是和这样的公共空间，政治、精神空间的相对狭窄，只能局限于个人、物质空间的发展的状况是直接相联系的。在这个意义上，这些年不断成长的民间志愿者组织，慈善组织的发展，正是对年轻一代生命发展空间的一个扩展。尽管民间社会组织、志愿者组织、慈善组织的发展，已经得到国家的承认，有了法律的依据，但有的政府部门依然对民间组织心存疑虑，多有限制。正是在这次救灾中，这样的状况有了很大的突破。这都是救灾中最引人注目的新闻：地震发生数小时以后，一只由江苏某民营企业组织的，由120人和60台挖掘机等大型机械组成的民间抢险突击队，从江苏、安徽集结出发，48小时之内已经赶到绵阳参与救灾；曾经于今年春天赶赴湖南灾区，参加抗击冰雪灾害的13名唐山农民组织的“爱心志愿小分队”，也赶赴抗震第一线。在受灾地区更是出现了大批本地与外地的志愿者。许多平时依据不同兴趣形成的网络社群，也集结为网下的志愿者团队，参与到各地的救灾行动。《北京青年报》为此发表了专门的评论：《全民总动员见证中国公民社会的成长》（2008年5 月21日），对救灾中所表现出的自觉的公民意识，有序有效的公民行动，给予了很高评价；很多志愿者也感到救灾是最好的公民教育的课堂。而这一次救灾，民间组织所显示的力量，是一个重要的启示：“敬畏、尊重生命”的观念，应该包含“尊重和保障人的公民权利”的内容，我们所要建立的是这样的公民社会，在这里，“公民意识落实为公民的普遍自觉，公民的权利得到法律的保障”，“每一个公民都有充分的自由和有效的途径，主动参与社会活动和社会管理”。希望这次救灾能够成为构建公民社会的新的开端：我们已经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P>
<P style="TEXT-INDENT: 2em">其五，这也是《北京青年报》的一篇文章：《灾难告诉我们，人与人是这样相互依存的》（作者：广西市民范大中，2008年5月17日）。在这次救灾中，许多受难者都谈到，是“一定会有人来救我”的信念支撑自己战胜了死亡。文章的作者却问道：这样的“别人会来救我”的信念的“理由”是什么？于是就有了这样的分析：理由就在相信“你的生命与别人是有关的”，“灾难是平等的，不到它发生的那一刻，谁都不清楚谁是拯救者，谁是被拯救者。所以我们必须彼此守望、互为依存，这是个约定。你必须信守约定，以良知发誓让每一个遇难者得到救助，然后，当你某天遇到艰险时，才有理由在黑暗与恐惧中坚信别人一定会来救你”。作者说，“人与人之间就是这样相互依存的。一个家庭，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甚至是整个人类，都是以这种默认的契约依存的”，这就是说，我们所说的“敬畏、关爱生命”的观念，它还包含着一个“生命相互依存”的“约定”。作者说：“或许，只有在汶川大地震这样的灾难面前，我们才有机会看清人与人之间最本质的相互关系。那就是，我们生活在同一个群体之中，同一片天空之下，每一个人都同时是别人生命的一部分，你的伤就是别人的痛。在这这群体之中，任何一条生命的逝去，都会让所有活着的人悲痛，感到生命的减损”。——这大概是所有的人在这次救灾中的共同感受，由此形成了“生命共同体”的概念，其背后是一个普世价值观念：“每一个人的不幸都与我们有关，每一个地方的不公正都是对我们的羞辱，每次对别人苦难的冷漠都是我们为命运自挖的墓地”。 </P>
<P style="TEXT-INDENT: 2em">我要补充的是，这样的普世价值观念，也同时存在于中国的传统观念之中。正如一位作者所引述，孟子早就说过：“稷思天下有饥者，犹己饥之也；禹思天下有溺者，犹己溺之”，这就是古语中所说的“人溺己溺，人饥己饥”。张载也说：“凡天下之疲癃残疾、茕独孤寡者，皆吾兄弟之颠连无告者也，民吾同胞，物吾与也”，讲的都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价值：“大仁即大勇”（胡晓明：《大地是病，大地是药》，2008年5月20日《文汇报》）。这同时也是中国现代文化的传统。这也是我多次谈到的，鲁迅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还感到“无穷的远方，无数的人们，都和我有关”，他说，一个真正的诗人是能够感受到天堂的欢乐和地狱的痛苦的。因此，鲁迅的生命有一个大境界，包含一种博爱精神，一种佛教所说的大慈悲情怀，既是独立的，又自由出入于物我之间，人我之间。这是一种大境界中的自由状态。 </P>
<P style="TEXT-INDENT: 2em">过去我在课堂里讲这些，同学们听起来总觉得有些隔膜，好象很难和自己联系起来；而现在，经历了这次大救灾，同学们大概就能领悟了。前不久，我和清华大学的同学，有一次对话。大家都觉得，这些天，自己的精神境界仿佛经历了一次蜕变。在此之前，眼睛里只有周围的那个小世界，考虑的只是个人的发展，前途，所感觉的范围非常狭窄，不免“咀嚼着身边的小小悲欢，而且就看这小悲欢为全世界”（鲁迅语）。就像大家自嘲中所说，沉湎于“小资情调”之中，自怜而自恋。这回地震，就一下子震出了一个“大世界”，突然感受到自己的生命原来是和别人的生命息息相关，有无数的和自己一样年轻的生命需要自己去救助，自己的生命也只有在和更广大的生命相互依存中才获得意义。也就是说，当你眼里只有自己时，这世界很小很小；当你眼里有了别人，你自己的生命境界就很大很大了。——同学们应该珍惜这由数万人的生命换来的生命体验，将“生命相互依存”的观念化为自己的信念，并转化为更加自觉的义工、志愿者行动。所谓“义工”，就是将从事公益活动视为自己的义务；所谓“志愿者”就是以帮助别人为自己生命发展的内在需要，其内在的理念就是生命的相互依存，“人溺己溺，人饥己饥”，“救人即救己，助人即助己”。 </P>
<P style="TEXT-INDENT: 2em">其六，我们说生命视野、境界的扩大，也包括看到了中国之外的世界，而且也是那样充满了仁爱。如一位作者所说，我们突然发现，“这里的‘地’，已不只是中华大地，而是全球各地；‘人’也不只是中华儿女，而是包括了不同民族、不同肤色的全球民众”（顾顺中：《大难兴邦，震情唤醒公民意识》，载2008年5月17日《新民晚报》）。于是，有人想起了胡适六十年前留下的名言：“万国之上还有人类在”（徐迅雷：《地球可以颤抖，精神不可颤抖》，载2008年5月17日《新民晚报》）。日本参议院议长说得好：这次中国四川的震灾，可谓“全球之痛”（新华社5月20日电）。在这全球化的时代，各国家、各民族之间，既有差异，有利益的冲突；更有利益的相关，以及生命的相通。有朋友说得好，通过这次救灾，我们不仅要“感恩”中华儿女，更要“感恩世界”，人以仁爱之心对我，我更应以仁爱之心对人。 </P>
<P style="TEXT-INDENT: 2em">这里，我想讲一件今天回想起来让我们颇为尴尬的事情。——我本来有点犹豫，不知道在此刻谈这些是否合适；但我还是决定讲出来，因为经历了这次地震的洗礼，我们已经更加成熟，应该更能正视自己的问题。这是我在网上看到的今年龙卷风袭击美国时，中国的个别网民的反应。一位网民这样评论：“活该！苍天为什么不把更大的灾难降到美国呢？这种虚伪的自以为是的国家原该受到诅咒！”我尤其注意到一位四川成都网民的反应：“美国怎么只死22个呀，为什么不死22万呀”。我已经说过，这只是几个人，并不代表大多数中国网民和公民；但它所反映的人性的扭曲，却很值得警惕。这将自己不喜欢的国家视为敌人，“你死我活”的“斗争逻辑”，狭隘心态，这完全漠视他国人的生命，幸灾乐祸的杀戮情结，这样的心灵的毒化，是何以造成的：这不能不让人悚然而思。 </P>
<P style="TEXT-INDENT: 2em">其七，当然，人性的扭曲之外，更有人性的美好。这次救灾所展示的人性的光辉，让我们所有的人为之感动而震撼，也是举世瞩目的。我们说人的生命之所以值得尊重，就因为它蕴涵着这样美好的人性。 </P>
<P style="TEXT-INDENT: 2em">但是，不能否认，人性中也有恶的方面。“人性善”还是“人性恶”，自古以来，就存在着争论，这里暂不讨论。我只说说自己的人性观。在我看来，人性是“善恶并举”的，也就是说，我们每一个人的心中，都既有善的种子，也有恶的种子。问题是，我们自己，以及我们的社会，对人性中的善和恶，采取什么态度：是“扬善抑恶”，还是“扬恶抑善”？应该说，这一次救灾，就是一次“扬善抑恶”的壮举：每个人的内在的所有的人性的善良、美好，都得到淋漓尽致的爆发，放大，而且相互影响，形成“人心向上，向善”的环境，气氛，人性恶的方面，就得到了极大的遏止。我以为这提供了人和社会的改造的一个很好的范例。 </P>
<P style="TEXT-INDENT: 2em">问题是，我们如何将这样的“扬善抑恶”成为一种价值理念，变成更自觉的行动？我以为，应该有三个层面的努力。首先是，我们自己要努力“扬善抑恶”，自觉地发掘、发扬自己内心最美好的东西，中国传统讲“修身养性”，在某种程度上，就是“扬善抑恶”。 </P>
<P style="TEXT-INDENT: 2em">还有在和他人相处中，能不能做到“扬善抑恶”。这里有两个层面的问题：一是自己要以最大的善意对待他人；二是在相处中要最大限度地释放对方的善意。这也是我经常说的，对方的弱点，毛病，以至恶的方面，心里要有数；但更看重他的优点，善处，以善相处。而我们在实际生活中却常常相反。我最近在网上看了一篇文章，看得我心惊肉跳。他说，我们中国的社会里，有太多的违背人性的东西，我们却习惯于此，并且努力去适应它，从而形成一种“自我糟践”，把自己的内心世界弄得非常阴暗，并且以敌意看周围的人，甚至以“恶意假设”彼此对待，人与人之间就失去了基本的信任，自己释放敌意，恶意，又彼此交换敌意，恶意，就极大地毒化了社会环境。这样，就弄得自己活得累，活得烦，活得不快活；同时也弄得周围的人都累，烦，不快活。我想，在座的同学对这样的“扬恶抑善”的人与人的关系和社会环境，都会有自己的体验，它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为许多中国人的生存常态了，以至我们的社会里充溢着怨毒之气，这是我们所说的民族精神危机的一个重要方面。我之感到心惊肉跳，就是为此。而这一次救灾正是一扫这样的怨毒之气，给我们提供了人与人关系的另一种方式，另一种可能性：以最大的善意对自己，不要自己和自己过不去；同时以“善意假设”看人，把自己的关爱和友善给予别人，又从别人那里收获关爱和友善。这样，热情友善地对人，成为日常生活，成为人与人相处的一般行为方式，至少我们可以活得轻松点，快活点。在我看来，这是并不难做到的，起码我们的义工组织，志愿者组织，就可以以“扬善抑恶”作为自己的基本理念，努力培育友善的气氛和环境，使我们在这个群体中生活得快活而有意义。 </P>
<P style="TEXT-INDENT: 2em">当然，还得有制度的保证。我说过，一个健全的社会，总是“扬善抑恶”的；一旦出现“扬恶抑善”，这个社会就出问题了。如何建立“扬善抑恶”的机制，应该是我们所说的“社会改革”的重要任务。 </P>
<P style="TEXT-INDENT: 2em">最后要说的是，我们还应该把我们这里讨论的“生命至上”的观念，变成一种治国理念。长期以来，我们一直在进行现代化建设，为实现四个现代化而努力；问题是，实现现代化的目的是什么？很长时期，我们奉行的是以“富国强兵”为目的的现代化路线。这固然是为了满足国家独立与富强的要求，自然也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其对于人民利益的忽视，以及“见物不见人”的弊病是明显的，其后果也是严重的。这些年提出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应该说，这是治国理念上的一个进步；通过这一次救灾，我们对“以人为本”的理念的认识，可以有一个深化，应该更明确地指出，“以人为本”，就是“一切为了每一个个体生命的健全发展”，这里的关键词是“每一个”、“个体生命”与“健全”，其内涵前已论述，不再重复。这次救灾，还有力地证明，只有实实在在地为每一个个体生命负责，为他们的生存，温饱和发展尽职，政府的权力才真正获得公信力和合法性。这都是需要另作专门讨论的，这里只能点到为止。</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莫愁先生]]></author>
	    <comments>http://wxbdjy.blog.163.com/blog/static/7733258120085152046573</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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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15 Jun 2008 14:00:46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6-15T14:00:46+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细读中外奇书《菜根谭》&lt;12&gt;》]]></title>	
    <link>http://wxbdjy.blog.163.com/blog/static/77332581200851511243326</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十二、田地放宽　恩泽流长</P>
<P style="TEXT-INDENT: 2em">　　　面前的田地，要放得宽，使人无不平之叹；身后的惠泽，要流得久，使人有不匮之思。&nbsp;&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译文】&nbsp;&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待人处事要心胸开阔，与人为善，使人不会有不平的怨恨；死后留下的福泽，要 </P>
<P style="TEXT-INDENT: 2em">能够流传得长久，才会赢得后人无穷的怀念。 </P>
<P style="TEXT-INDENT: 2em">-------------------------------------------------------------</P>
<P style="TEXT-INDENT: 2em">有福莫享尽，享尽见贫穷。有势莫使尽，使尽冤相逢。福宜常自惜，势宜常自恭，人间势与福，有始多无终</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莫愁先生]]></author>
	    <comments>http://wxbdjy.blog.163.com/blog/static/77332581200851511243326</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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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15 Jun 2008 11:24:03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6-15T11:24:03+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王安石的清廉与张居正的腐败]]></title>	
    <link>http://wxbdjy.blog.163.com/blog/static/773325812008514112343647</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文章提交者：bassis </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nbsp;北宋的王安石和明朝的张居正，是两个著名的改革家。改革的目的都为补救当时千疮百孔的朝政，改革得到身后都号之“神宗”的年轻皇帝的支持。改革的道路同样多难坎坷，最后归于失败。两人一直为后人议论纷纷，称赞的，咒骂的，至今也没有停止。但有一点是截然不同的。就是王安石被罢官后，虽遭人骂，但仍得到朝野尊敬，即使同他的政敌，也有相当的友谊。而张居正则相反，尸骨未寒，家即被抄，儿子被逼死，饿死者十余口。对这种现象，历来众说纷纭。笔者认为，至少有一点是明显的，那就是王安石大权在握时自律甚严，一生廉洁；而张居正虽然深知倡廉洁、反腐败的重要，也惩办了一些腐败透顶的官吏，但是他在反人家腐败的同时，自己却也搞特权、捞好处。</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nbsp;北宋王朝传至神宗赵顼，已历108年，朝政日益腐败，内忧外患，危机四伏。王安石受命危难之时，立志通过改革，“均天下之财，使百姓无贫”，这当然是不可能的。但他在神宗的支持下，强制推行的一系列法律，限制地主阶级对农民的盘剥，引起他们不满。所以保守派对王安石群起而攻之。他们把天灾人祸，外敌入侵，甚至天象变化都说成是王安石变法的恶果。这样又哄又吓，弄得神宗没了主意，对王安石撤了又任，任了又撤，折腾了八年，使改革终于失败。但是所有对王安石的攻击，不过是骄傲自大，侵官拒谏，不信天命，不尊祖制之类。</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 王安石一生不讲饮食，不修边幅，不拘小节。吃，粗茶淡饭；穿，破衣烂衫，有时不洗脸，长期不理发，蓬头垢面。这也许不雅，但作为一个封建社会的高官，如此行事，难能可贵。还有一点值得深思：即使对王安石攻击最凶的人，也不敢说他以权谋私，贪赃枉法。他身为宰相，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权力大得很，但他罢相后隐居金陵南京郊外，只茅舍一处，聊蔽风雨，四周连墙都没有。他自己买一头小毛驴，常常骑驴外出游逛，也够逍遥的。那时他的住地在城东七里，离钟山也是七里，故称为“半山园”。有一次患大病，王安石以为自己将死，就把住宅捐给僧庙。但并未死，就另租别人的房子住。后人在半山园修建的王宅，经数百年风雨，至今犹存，现在处于海军指挥学院营区内，游人前往凭吊，现有复原的瓦房数间，败亭一处，可见当年王安石生活的艰难和淡泊。廉能生威，这在王安石身上是得到验证的。他大权在握时，也很少有人敢于巴结奉承他。有个官僚叫邓绾，曾为王安石的弟子和女婿求取官职，王安石就将此事公开，并宣布为邓绾的“罪过”。</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nbsp;王安石的这种言行，在历史上是罕见的。他被贬后，还不时有人去探望他、慰问他。就是王安石的政敌司马光，以及先是对他支持，后又反对他的苏东坡，也对他很尊重。过去以“阶级斗争为纲”，分析这种现象，总是说他们都是忠于封建统治阶级的，无论争斗多么激烈，最后自然会“言和”。这显然是简单化了，如果以这种论点来看待历史，就难以解释商鞅何以被秦国统治者“车裂”。笔者以为，王安石的廉洁至少是他失势后颇受尊重的原因之一。</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nbsp;明朝的政治家张居正官居首辅。其改革的决心之大，措施之有力，惩腐之敢于碰硬，四百多年来，为人所称道。但他个人的下场却是悲剧。其重要原因之一是，此人心地不洁，惩治别人腐败、反对别人搞特权，自己却也大搞特权。例如，在他当政之初，曾制定过一个官员外出住招待所的规定，即《给驿条例》。规定官员非公外出、奔丧，不得住官立的驿站。因公外出不得超用车马，不得借出差旅游会友，不得利用职权沿途索礼受礼，不得向乡里进行摊派。这些规定，今日仍值得借鉴。开始张居正确实是带头执行。他父亲过生日，派仆人骑驴回家送礼，特吩咐不得住驿站。但后来他回乡葬父，坐的是三十二抬的特制大轿，沿途地方官员郊迎郊送，还要呈上奠金，担负护卫任务的是比国家正规军装备还要精良的特殊卫队，弄得上下议论纷纷。他反对别人受贿，而自己受贿却十分惊人。张居正做官前，家中只有田数十亩，他死后被抄家时，没收的财物折合近二十万两白银，另有良田800万亩。身为一品大员，他的月俸不过87石米，即使他不吃不喝，一生薪俸加起来，也只有两万两白银。其他那些来路不明的财富，自然是受贿而来的。</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nbsp;以史为鉴，可以知成败。比如，现代许多国家的法律，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这是反腐败的一个有力武器。公职人员的正常收入如果不透明，有的开支远远超过其收入，其廉洁就很值得怀疑。</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莫愁先生]]></author>
	    <comments>http://wxbdjy.blog.163.com/blog/static/773325812008514112343647</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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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14 Jun 2008 23:23:43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6-14T23:23:43+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细读中外奇书《菜根谭》&lt;11&gt;]]></title>	
    <link>http://wxbdjy.blog.163.com/blog/static/77332581200851410055646</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十一、志从淡泊来　节在肥甘丧 </P>
<P style="TEXT-INDENT: 2em">藜口苋肠者，多冰清玉洁； </P>
<P style="TEXT-INDENT: 2em">衮衣玉食者，甘婢膝奴颜。 </P>
<P style="TEXT-INDENT: 2em">盖志以澹泊明，而节从肥甘丧也。 </P>
<P style="TEXT-INDENT: 2em">【译文】 </P>
<P style="TEXT-INDENT: 2em">能够忍受得了粗茶淡饭的人，大多具有冰清玉洁的高尚情操；追求锦衣玉食的 </P>
<P style="TEXT-INDENT: 2em">人，多甘受奴颜婢膝的屈辱。所以从淡泊名利中可以看得出高尚的志向，但高尚</P>
<P style="TEXT-INDENT: 2em">的志向也可在锦衣玉食中丧失。 </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nbsp;&nbsp;&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nbsp;&nbsp;&nbsp;君子爱财&nbsp;&nbsp;取之有道</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莫愁先生]]></author>
	    <comments>http://wxbdjy.blog.163.com/blog/static/77332581200851410055646</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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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14 Jun 2008 22:00:55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6-14T22:07:48+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皇帝也怕臣]]></title>	
    <link>http://wxbdjy.blog.163.com/blog/static/77332581200851302919969</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皇帝也怕臣</P>
<P style="TEXT-INDENT: 2em">文章提交者：长眉大仙 自古以来，都是“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没想到皇帝也怕臣。</P>
<P style="TEXT-INDENT: 2em">怕贤臣。唐太宗时著名的大臣魏征，以提意见著名，著名到皇帝都怕他。有一次魏征从外面回来，见皇帝车驾已备，像是要外出巡幸的样子，但不知为什么又停了下来。原来，太宗见到魏征，怕他不高兴，索性不去了。还有一次，太宗弄到一只罕见的繇鹰，正在兴致勃勃地把玩，一见魏征过来，忙将它藏在怀里，等他谈完事走开以后，可怜的鸟儿已经被闷死。</P>
<P style="TEXT-INDENT: 2em">怕能臣。唐代名相杨炎，连他死后皇帝还愤愤不平对人言:“杨炎视朕如三尺童子，有所论奏，可则退，不许则辞官。”这简直是用辞官来挟皇帝。杨炎在宰相的位置上干了两件大事。一是改革赋税制度，废除“租庸调制”，改行“两税法”。二是保证国家公赋的独立。安史之乱后，国家的财政经费与君主的私人经费合而为一，“是以天下公赋，为人君私藏”。杨炎为相，首先要求皇帝从私囊中把公赋交出来，划分为国家公赋和君主的个人私藏，保证公赋收支系统的独立。这两件事，第一件从一开始反对的人就不少，“言租庸之令四百余年，旧制不可轻改。”第二件事更是“议者以为难”，要让皇帝交出侵占近二十余年的国家经费当然是难。杨炎跟皇帝摊牌—不许则辞官。皇帝只好答应。</P>
<P style="TEXT-INDENT: 2em">怕史臣。史官是古代朝廷中专门收录编纂前朝和本朝史实的官员。《大唐新语》记载，贞观年间，唐太宗问史官褚遂良：爱卿掌管的“起居注”（古时记载皇帝日常言行的文件），都记些什么呢？我能不能看一看？褚说：如今的起居注，即古代的《左传》，记录皇上的所言所行，并且还要评判是非善恶，作检点警示之用，以求皇上不行非法之事。有史以来，没有听说有皇上亲自审阅的。唐太宗又问：“我有不良之事，你也要记录在案？”褚答：“守道义不如坚守做官的本分，我的职责就是记载起居注，您的言行必定如实记下来。”有一天，宋太祖赵匡胤坐朝归来，闷坐深宫，面有忧色。大太监王继恩问他不高兴的原因。赵匡胤说：“清早上朝时，有言前殿指挥一事的处理，‘偶有误失’，史官一定要记下来，我怎么会高兴呢？”又一天，赵匡胤在御花园游戏，持挟弹弓打小雀子。玩得正高兴，忽然有黄门官奏报，说有人猛击景阳钟，当有急事面奏。赵匡胤丢下弹弓，匆匆忙忙整冠束带出殿。岂知奏折却是一般的例行公事，他顿时面孔变了色，愤然地说：“这种小事急什么？”回答说：“总比打鸟来得要紧吧？”赵匡胤听罢，暴跳如雷，走下座位，抢了侍卫持着的黄钺柄碰撞过去，恰好击中此人的嘴唇，把两颗门牙打下来了。这个人弯着腰慢慢地捡起牙齿，放在怀里。赵匡胤盛怒未息，说，你拿两颗牙齿做啥？留着告我的状吗？回答说：“我哪儿有胆子敢告陛下；不过，这件事自然会有史官直笔的。”赵匡胤感到不对头，惭渐消失了怒气。最后还夸奖他说得有理，送了他一笔银子，表示慰问。</P>
<P style="TEXT-INDENT: 2em">怕圣臣。孟子被称为“亚圣”，但在天子看来也只不过是“圣臣”而已。明太祖朱元璋非常害怕《孟子》里“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君之视臣如草芥，则臣视君如寇仇”，“残贼之人谓之一夫，闻诛一失纣矣，未闻弑君也”这些话，太不把皇帝当回事，而把老百姓捧上了天，这还了得!于是下令取缔《孟子》这本书，另出一本《孟子节文》，把他不喜欢，不爱听，让人犯上作乱的话，统统删去了。并发下狠话:“如果这老小子活到今天，落在我的手里，不要他的命才怪!”</P>
<P style="TEXT-INDENT: 2em">在那“君为臣纲”，“乾纲独断”的封建专制体制下，皇帝怕贤臣能臣，是因为他怕他们撂挑子不干，成了孤家寡人，没有人为他卖命替他保江山;皇帝怕史臣，是因为他怕写下他的斑斑劣绩，说他是昏君暴君，留下千古骂名;皇帝怕圣臣的话，是因为怕民心觉醒，颠覆他的江山。皇帝怕臣，是对君主绝对权力的制约，尽管是有限的，毕竟也有皇帝怕臣子的时候，让我们在漫漫长夜中看到一点亮光。</P>
<P style="TEXT-INDENT: 2em"></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莫愁先生]]></author>
	    <comments>http://wxbdjy.blog.163.com/blog/static/77332581200851302919969</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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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13 Jun 2008 12:29:19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6-13T12:29:19+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细读中外奇书《菜根谭》&lt;10&gt;]]></title>	
    <link>http://wxbdjy.blog.163.com/blog/static/77332581200851302547451</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十、得意早回头　拂心莫停手 </P>
<P style="TEXT-INDENT: 2em">　　恩里由来生害，故快意时，须早回首； </P>
<P style="TEXT-INDENT: 2em">败后或反成功，故拂心处，莫便放手。 </P>
<P style="TEXT-INDENT: 2em">【译文】 </P>
<P style="TEXT-INDENT: 2em">在得到恩惠时往往会招来祸害，所以在得心快意的时候要想到早点回头；在遇到失败挫折时或许反有助于成功，所以在不如意的时候不要轻易放弃追求。 </P>
<P style="TEXT-INDENT: 2em">-----------------------------------------------</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nbsp;圣人的功夫就在于：“得意而忧，逢喜而惧”</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莫愁先生]]></author>
	    <comments>http://wxbdjy.blog.163.com/blog/static/77332581200851302547451</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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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13 Jun 2008 12:25:47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6-13T12:25:47+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女小偷”裸露的双乳是一个民族的泪珠]]></title>	
    <link>http://wxbdjy.blog.163.com/blog/static/77332581200851241239361</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文章提交者：清风新雨 秦建中</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nbsp;日前，深圳某商城几名保安抓住了一名“女小偷”，带到办公室调戏，并将全过程拍摄下来。在这段知情者提供的1分26秒的视频里，多人强迫一名女子拉下领口，裸露胸脯让大家观看和拍摄。</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nbsp;看到这则新闻，笔者似乎不敢相信自已的眼睛，也更不敢相信这个丑恶的事件发生在21世纪的中国，发生在大陆改革开放最早的城市深圳。</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 伏在案头深思，笔者感觉到对这起事件作出任何评论实质上已无太多的意义，唯一涌上心头是无限的苦涩和酸楚，唯一想到的还是一个古老民族的千年文明为何还是如此丑陋。</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 毫无疑问，让这名“女小偷”袒露胸脯的原因是她对保安们手中权力的恐惧，而保安们能有胆量命令该女子裸露双乳，是因为这些人自认为自己手中掌握有能够左右他人命运的权力。</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 千百年来，不戴笼头的权力野马就奔行在这块古老的土地之上，且不说自称“受命于天”的“天子”们是何等的权大无边，就是管理一方百姓的芝麻小吏也是权倾所治之地。于是，中国人的权力占有欲、权力炫耀欲、权力崇拜欲、权力虐待欲充斥于民族的文化之中，直令无数国人们对权力的渴求达到疯狂的境地。</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 商场的保安其实就那么点权力，可就是这样一点小小的权力也让他们头脑发昏。在传统权力文化观念支配下，保安们将商场当成了自己为所欲为的权力领地，将商场的治安室当成了昔日帝王们发号施令的龙椅。</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 然而，悲哀的是，保安们并不知道，如果没有一个成熟和完善的法律制度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每一个人都有可能重演这个“女小偷”被人污辱的悲剧。在商场里你是保安，可一旦出了商场的大门，你就会可能成为第二个孙志刚，而你的女人就有可能在别的商场被别的保安观看胸脯。</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 在历史上，这样的例子屡见不鲜，当年，彭德怀庐山会议上说了真话，当他在权力之下不得不低下头接受批斗的时候，那些批斗他的人是何等的神气。但是，彭德怀的万言书墨迹未干，批斗他的人也和老彭一样落入了权力的彀中。</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 当年，国家主席刘少奇头顶共和国宪法对迫害他的人大声抗议，然而，疯狂的权力却将法律当做了儿戏。可是，当宪法已经不能保护一个国家元首的时候，平民百姓还会有谁能逃得了权力的戕害？</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 事实上，道理就是这么简单，可这么一个简单的道理却让一个民族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直到今天，民族中的许多人还没有认识到这个真理。鄢烈山先生在文章中抨击“网络暴民”，可 “网络暴民”们对鄢烈山先生的攻击更是变本加厉。道理同样很简单，你可以不同意别人的意见，但你没有权力对别人进行人身攻击。其实，这些人很无知，当有一天法律不能保护鄢先生的时候，攻击别人的人也同样不会被法律所保护。</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 深圳商场保安污辱“女小偷”的事件引起了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可到现在也没有听到违法者被惩处的下文。由此可见，国人们麻木了，国人们已经被“女小偷”露出的私处所陶醉。可是，不要忘记，“女小偷”露出的乳房并不是一个社会现代化的美景，而是我们这个古老民族的两滴泪珠。</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莫愁先生]]></author>
	    <comments>http://wxbdjy.blog.163.com/blog/static/77332581200851241239361</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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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12 Jun 2008 16:12:39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6-12T17:55:32+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细读中外奇书《菜根谭》&lt;9&gt;]]></title>	
    <link>http://wxbdjy.blog.163.com/blog/static/773325812008512457549</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九&nbsp;&nbsp;静坐观心&nbsp;&nbsp; 真妄毕现</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nbsp;夜深人静独坐观心，始知妄穷而真独露，每于此中得大机趣；既觉真现而妄难逃，又于此中得大 惭忸。</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nbsp; 译文：夜深人静时，独自反省内心深处，才发现原来的私心杂念都消失了，露出了自己的真正本性，每当这时往往使自己领悟到生命的乐趣。但又觉得这是一时的自我的真实流露，最终不能摆脱尘世的念头，每当此时又往往惭愧不安起来。</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nbsp; ------------------------------------------------</P>
<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nbsp;&nbsp;&nbsp; 既然不能脱离尘世，为什么不让自己的心灵保持一方净土呢</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莫愁先生]]></author>
	    <comments>http://wxbdjy.blog.163.com/blog/static/773325812008512457549</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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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12 Jun 2008 16:05:07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6-12T16:08:38+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浅说屈原精神]]></title>	
    <link>http://wxbdjy.blog.163.com/blog/static/773325812008511111150413</link>
    <description><![CDATA[<div><P style="TEXT-INDENT: 2em">端午吃粽子，现在人们只知道这是为了纪念伟大诗人屈原。但据专家考证，粽子只不过是民间普通食品，最初吃粽子也不固定在端午；说端午食粽是祭屈原，是后人附会而形成的，仅反映民众的心愿而已。实际上，为了纪念春秋时晋国的介子推而形成民间节俗的"寒食节"（清明前一天）吃粽子，起源要比端午食粽早。至今，许多地方仍通行清明前一天与清明食粽的民间风俗。
</P><P style="TEXT-INDENT: 2em">&nbsp;纪念屈原，此说最早出自南朝梁代吴均《续齐谐记》和北周宗懔《荆楚岁时记》的记载。据说，屈原于五月初五自投汨罗江，死后为蛟龙所困，世人哀之，每于此日投五色丝粽子于水中，以驱蛟龙。又传，屈原投汨罗江后，当地百姓闻讯马上划船捞救，一直行至洞庭湖，终不见屈原的尸体。那时，恰逢雨天，湖面上的小舟一起汇集在岸边的亭子旁。当人们得知是打捞贤臣屈大夫时，再次冒雨出动，争相划进茫茫的洞庭湖。为了寄托哀思，人们荡舟江河之上，此后才逐渐发展成为龙舟竞赛。‘看来，端午节吃粽子、赛龙舟与纪念屈原相关，有唐代文秀《端午》诗为证：“节分端午自谁言，万古传闻为屈原。堪笑楚江空渺渺，不能洗得直臣冤。”
</P><P style="TEXT-INDENT: 2em">为什么人们那么热衷于纪念伟大诗人屈原?我想不能不说说屈原精神,不能不说说究竟什么是屈原精神!
</P><P style="TEXT-INDENT: 2em">这种精神是热爱祖国的精神。为实现楚国的统一大业，屈原雄心壮志，对内辅佐怀王变法图强，对外主张联齐抗秦，使楚国一度出现了国富兵强、威震诸侯的局面。后虽遭谗被疏，甚至被流放，仍始终以祖国的兴亡为念；明知面临着许多危险，在“楚材晋用”的时代，却始终不肯离开楚国一步，表现了他对祖国的无限忠诚。
</P><P style="TEXT-INDENT: 2em">这种精神是坚持真理的精神。从政期间，屈原坚持举贤授能、修明法度等美政思想，“虽九死而犹未悔”，表达了坚持真理的的无私无畏。流浪后，仍以“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铭志，鼓励自己。同时，在流放期间他还写就了《天问》一书，连向苍天提出172个问题，再次表现了对传统观念的大胆怀疑和追求真理的精神。</P>
<P style="TEXT-INDENT: 2em">这种精神是宁死不屈的精神。任职期间，屈原志洁行廉，同情百姓，为民谋利，反对世卿世禄，限制旧贵族的种种特权，与腐朽的楚国贵族集团作殊死斗争。明知忠贞耿直会招致祸患，但却不苟且偷安、不随波逐流、不同流合污，始终“忍而不能舍也”。即使流浪以后，仍投水以明志，以剖心迹，使屈原精神上升到一个理想的高度。</P>
<P style="TEXT-INDENT: 2em">屈原故事是悲惨的，但“屈原精神”永远是伟大的。二十一世纪初，中华民族迎来了复兴的重要时期。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的进程中，“屈原精神”无疑是一面不朽的旗帜。高擎“屈原精神”这面旗帜，就可以向崇洋媚外者开火，向随波逐流者开火，向同流合污者开火，焕发爱国报国的热忱，焕发刚正不阿的正气，焕发求索创新的壮志。只要中国人民目标明确，意志坚定，步调一致，不懈奋斗，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任何力量都阻挡不了的。</P></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莫愁先生]]></author>
	    <comments>http://wxbdjy.blog.163.com/blog/static/773325812008511111150413</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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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11 Jun 2008 11:11:50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6-11T11:11:50+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相片:  200881115541389]]></title>	
    <link>http://img.blog.163.com/photo/V1CKZjQPLwS5IzjOB0q7ew==/4301219119116550077.jpg</link>
    <description><![CDATA[<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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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br/><br/>
</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wxbdjy]]></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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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2 Aug 2008 12:50:30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8-12T12:50:30+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相片:  imgget]]></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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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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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br/><br/>
</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wxbdjy]]></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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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2 Aug 2008 12:50:09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8-12T12:50:09+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相片:  xin_362070518231317105971]]></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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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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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br/><br/>
</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wxbdjy]]></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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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2 Aug 2008 12:50:08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8-12T12:50:08+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相片:  59737948t53acc7ffc093&amp;000]]></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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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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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br/><br/>
</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wxbdjy]]></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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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2 Aug 2008 12:50:07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8-12T12:50:07+08:00</dcterms:modified>
  </item>    
  <item>
  	<title><![CDATA[相片:  59737948t53acc7b35557&amp;000]]></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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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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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br/><br/>
</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wxbdjy]]></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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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2 Aug 2008 12:50:06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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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CDATA[相片:  59737948t53acc85b4595&amp;000]]></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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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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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br/><br/>
</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wxbdjy]]></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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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2 Aug 2008 12:50:05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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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CDATA[相片:  59737948t53acc7488714&amp;000]]></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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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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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br/><br/>
</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wxbdjy]]></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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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2 Aug 2008 12:50:04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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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CDATA[相片:  100715837]]></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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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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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br/><br/>
</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wxbdjy]]></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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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2 Aug 2008 12:50:03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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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相片:  100715835]]></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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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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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mg src="http://img.blog.163.com/photo/M1vUJiMv0m1xvcYM9Hvxng==/5396156778520709470.jpg" border="0" width="240" height="179"/>
	</a><br/><br/>
</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wxbdjy]]></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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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2 Aug 2008 12:50:02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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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CDATA[相片:  100715831]]></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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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CDATA[wxbdjy]]></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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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相片:  100715829]]></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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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2 Aug 2008 12:50:00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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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相片:  200881118434781]]></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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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相片:  200881118422246]]></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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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CDATA[wxbdjy]]></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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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相片:  2008811184117262]]></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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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uthor><![CDATA[wxbdjy]]></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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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2 Aug 2008 12:49:56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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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相片:  2008811184049505]]></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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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wxbdjy]]></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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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2 Aug 2008 12:49:53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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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相片:  200881118408299]]></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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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br/><br/>
</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wxbdjy]]></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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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相片:  200881118382827]]></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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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wxbdjy]]></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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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2 Aug 2008 12:49:49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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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相片:  2008811183544425]]></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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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br/><br/>
</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wxbdjy]]></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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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2 Aug 2008 12:49:48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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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CDATA[相片:  2008811183446489]]></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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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href="http://img.blog.163.com/photo/UJq-sJwwSEAX_388l0rcrQ==/5428526400842469507.jpg" target="_bl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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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br/><br/>
</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wxbdjy]]></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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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2 Aug 2008 12:49:47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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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相片:  2008811183340318]]></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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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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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br/><br/>
</div>]]></description>
	    <author><![CDATA[wxbdjy]]></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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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12 Aug 2008 12:49:46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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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web:  http://www.einhand.com/]]></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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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ul></ul>]]></description>
	    <author><![CDATA[wxbdjy]]></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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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27 Apr 2008 14:41:38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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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music:  轻音乐]]></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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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ul>
	<li>
	<a href="" target="_blank">小提琴协奏曲梁祝</a>
	</li>
</ul>]]></description>
	    <author><![CDATA[wxbdjy]]></auth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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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27 Apr 2008 14:34:01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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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book:  阅江陋室]]></title>	
    <link>http://wxbdjy.blog.163.com/prevResource.do?selectId=fks_085064082094082067083080074068083085082065081094087</link>
    <description><![CDATA[<ul>
	<li>马书田: 
	<a href="北京燕山出版社" target="_blank">华夏诸神</a>
	: 为人写神的书</li>
</ul>]]></description>
	    <author><![CDATA[wxbdjy]]></author>
    <guid isPermaLink="false">collection/static/fks_085064082094082067083080074068083085082065081094087</guid>
    <pubDate>Sun, 27 Apr 2008 14:25:38 +08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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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CDATA[我的密友]]></title>	
    <link></link>
    <description><![CDATA[<div>
			<a href="http://sdrizhaowycs.blog.163.com/" target="_blank"><img src="http://ava.blog.163.com/photo/OtrpuCCIX_QoqVGitH8_Ng==/178736610211327677.jpg" border="0" />六月飞雪</a>
			<a href="http://nnnyyylll.good.blog.163.com/" target="_blank"><img src="http://ava.blog.163.com/photo/abtZ6IKXD4ykhpsSoV5KNg==/173670060630836445.jpg" border="0" />玉中一玉</a>
			<a href="http://1965zgwhwmz.blog.163.com/" target="_blank"><img src="http://ava.blog.163.com/photo/bNkR6Ibu4rkEmZwHShPPuQ==/181551359978676003.jpg" border="0" />远方的呼唤</a>
			<a href="http://shtlyjgh2429.blog.163.com/" target="_blank"><img src="http://ava.blog.163.com/photo/ZWZbf5yYdtm5uwLGXwpRHQ==/170573835889018829.jpg" border="0" />寂寞浮生</a>
			<a href="http://sdbxchc.blog.163.com/" target="_blank"><img src="http://ava.blog.163.com/photo/cF_L9AcP6zECrRah33Unlw==/170292360909965467.jpg" border="0" />气若幽兰</a>
			<a href="http://blog.163.com/wyz12333@126/" target="_blank"><img src="http://ava.blog.163.com/photo/M-DYFkuGkTZwFICMNyB6YQ==/179581035141775917.jpg" border="0" />龙在天</a>
			<a href="http://dahuadeboke.blog.163.com/" target="_blank"><img src="http://ava.blog.163.com/photo/ZDghcS2oami8iAARLJhznw==/178736610211482877.jpg" border="0" />沙金华.博客</a>
			<a href="http://wycywyt.blog.163.com/" target="_blank"><img src="http://ava.blog.163.com/photo/MsRHpSnwcZNUVWyVaBXkmQ==/181551359978544095.jpg" border="0" />菁菁</a>
</div>]]></description>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wxbdjy.blog.163.com/friends</guid>
    <pubDate>Tue, 1 Jan 2008 00:00:00 +0800</pubDate>
    <dcterms:modified>2008-01-01T00:00:00+08:00</dcterms:modifi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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